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诉中国教育电视台侵犯著作权案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诉中国教育电视台侵犯著作权案(06月29日2010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海民初字第8877号原告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号。法定代表人阎晓明,主任。委托代理人王某,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郭某,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国教育电视台,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60号。法定代表人康宁,台长。委托代理人周某某,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赵某某,男,汉族,中国教育电视台职员,住该单位宿舍。原告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以下简称电影频道中心)诉被告中国教育电视台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电影频道中心的委托代理人王某、郭某,被告中国教育电视台的委托代理人周某某、赵某某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电影频道中心诉称:原告是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专业电影频道中心。2001年,原告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电影制片厂(以下简称八一厂)共同投资摄制了电影作品《冲出亚马逊》(以下简称《冲》片),双方通过《合作协议书》约定,原告独家享有该作品的电视播映权及由此产生的发行收益权。《冲》片放映后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先后获得“2001年中国电影华表奖”、“2002年中国电影金鸡奖”及“2003年大众电影百花奖”等奖项。后原告发现,被告未经许可于2005年9月10日在该台1套的周末影院栏目中,播放了《冲》片,且在片前及播出过程中插播了广告。原告在发现被告的上述行为后,为避免扩大损失,及时委托律师向被告发出专函主张权利,希望能够协商解决上述纠纷,但是,虽经原告多次努力,由于被告拒绝配合,致使纠纷没能解决。原告认为:原告根据该协议独家享有的电影作品《冲》片的电视播映权及由此产生的发行收益权,受法律保护。被告事先未取得原告许可即在电视中播放《冲》片,已经侵犯了原告对《冲》片独家享有的电视播映权及由此产生的发行收益权。同时由于被告是国家级电视台,其收视率高、覆盖面广,周末影院栏目的播出时间又是在黄金时段,被告在该时段播放《冲》片的行为,严重降低了作品新颖性,被告的行为已经给原告造成了巨大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特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未经原告授权不得播出《冲》片;2、判令被告偿付原告经济损失100000元;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支出20213元;4、判令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中国教育电视台辩称:我台播出涉案影片是遵照中央有关精神和领导指示为青少年教育宣传使用,是合理使用;我台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法人,根据有关中央文件精神,播出行为的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未成年人接受更好的爱国主义教育,播出后社会反响强烈;播出行为是为贯彻领导指示,是课堂之外的教育教学使用,且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相应行为应通过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原告起诉造成我台播出计划被打乱,给我台造成了损失原告称我方因此获利无事实依据,广告价格表与实际广告价格无关,广告播放与涉案作品的播放无关,即使不播放涉案影片,也同样需要播出广告,同时广告收入也需要扣除广告---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的相应成本;国外对公益影片都采取专款购买的方式普及公益教育,我国转轨时期应采取合理的方式确定各方的利益关系,我台在此也提请原告注意负担起自己应负的媒体责任。综上,我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经审理确认如下事实:2001年4月,电影频道中心与八一厂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双方出品、拍摄《冲》片,双方共同投资855万元。《冲》片国内外永久电视播映权及网络传输权归电影频道中心独家享有,该影片自电影局影片通过令之日起八个月后即可播出,影片带来的其他所有利益双方按投资比例5:5共同享有。《冲》片拍摄完成后,2002年4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事业管理局颁布了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电审故字[2002]第013号),许可《冲》片在国内外发行。...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