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局第一工作站持续推进《厦门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厦门市局第一工作站持续推进《厦门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发布:厦门药监局发布时间:2011-01-24为规范辖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9月印发《厦门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一工作站根据市局要求持续强力推进《厦门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强化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显成效。一是持续组织学习培训。分期分批召开辖区医疗机构负责人及药房负责人员参加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工作会议,以宣传学习《管理办法》和解读条款为主,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法规对医疗机构的要求,为全面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作思想准备度。通过培训,各医疗机构认识到药品使用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明确了法律法规的要求。二是全面开展企业自查。根据《管理办法》的制度建设、人员要求、设施设备、储存养护条件等要求,工作站设置了《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自查表》、《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并组织企业自查,查找差距,进行整改,上报数据。三是跟踪检查现场帮促。工作站认真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分期分片对各医疗机构的药房建设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做到了对辖区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村卫生所100%现场检查,并不断扩大对门诊部、诊所的现场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当场指出,现场指导,督促整改,努力促其人员、设施、布局、制度、资料和管理等方面符合要求。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日前已日常监督检查279家次,查处违法案件16起,销毁过期药品383瓶(盒)。四是精心梳理总结提高。工作站认真分析梳理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日常监管情况,建立完善了700余家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管档案。执法人员日常监督检查时,注重与相对人的交流,了解相对人对监管服务的需求,思考问题的原因。经过不懈的努力,辖区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购进渠道逐步规范,药品存储养护水平较大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全面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打好基础---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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