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运营监管办法试行-南昌城管理委员会

南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运营监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运营监管,保证垃圾焚烧处理安全高效运行,防止二次污染,保障公众利益,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南昌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管委)是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运营的监督、管理;南昌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监管中心(以下简称监管中心)是具体负责实施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运营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运营企业是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运营,接受市城管委和监管中心的监管。第三条监管中心向运营企业派出驻厂监管小组,代表监管中心行使监管权力。其派驻厂的监督员或指定代表有权检查运营企业生产记录、设备检修和检测记录;发现问题时,有提问和要求回答的权力。第四条焚烧厂运营企业须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和资质,并报监管中心备案。第五条对营运企业监管的依据。(一)国家和地方相关的焚烧厂的标准和规范;(二)本监管办法、垃圾焚烧厂《特许经营协议》的相关规定;(三)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项目设计和验收的文件;(四)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它应当遵守的内容。第二章垃圾接收与计量管理第六条运营企业接受的垃圾,是指经市城管委批准的县(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其他社会单位运送的生活垃圾以及与生活垃圾性质相近的一般工业垃圾。监管中心负责垃圾运输调度,按照垃圾焚烧厂《特许经营协议》及运营企业接收生活垃圾计划向运营企业提供垃圾量。第七条运营企业应保证垃圾称重计量系统正常运作,如实记录每辆垃圾运输车的进厂日期、时间、车号、单位、重量、入炉焚烧量、垃圾渗滤液产生量、炉渣产生量和飞灰产生量等数据,并将上述数据(该数据应实现在线传输至监管中心及监管机构)每月报送监管中心,由监管中心和运营企业授权代表每月共同签字确认。其中,垃圾进厂称重计量的结果,应由监管中心和运营企业现场计量人员每日签字确认,其月报表应按县(区)和自运单位分别统计。---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八条运营企业应委托有衡器检定装置计量标准考核资质的第三方至少每年一次对垃圾计量器具进行检查、校准和测试,该定期检查、校准和测试的费用由运营企业承担。检查、校准或者测试时应当通知监管中心到场,进行现场监督。监管中心有权请有衡器检定装置计量标准考核资质的第三方对垃圾称重系统的准确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运营企业应予以配合。若此检查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运营企业承担。第九条垃圾称重计量系统出现故障,运营企业应在30分钟内通知监管中心,由双方确认有关计量数据问题。通常采用以县区和自运企业为单位,按该县区和自运单位前三个月的平均每车次装载量计算本次的装载量。第十条下列废弃物为不可接受垃圾:(一)医疗垃圾;(二)有害或危险工业垃圾;(三)未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垃圾。第十一条运营企业应于地磅站或卸料大厅定期或随机检验运送垃圾的车辆,合理努力避免接收不可接受垃圾。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十二条在生活垃圾焚烧厂商业试运行之前,运营企业应根据适用法律和运营惯例以及投标文件中的运营维护方案,编制项目设施的运行维护手册,建立焚烧厂运行操作和管理规程,报监管中心备案,并严格按照手册实施运行和管理。该手册在项目运营期间应根据项目运行的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修改和完善。第十三条运营企业应确保进出焚烧厂道路的顺畅,垃圾运输车倾倒作业安全有序,卸料大厅的地面干净、整洁,严禁堆放生活垃圾和其他杂物,保持垃圾贮存坑处于负压状态,防止恶臭外泄。第十四条运营企业应监控垃圾贮存坑中的垃圾贮存量,并采取有效措施导排垃圾渗滤液,防止渗滤液大量积存。并应确保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连续稳定运行,保证垃圾渗滤液处理效果,确保垃圾渗滤液达标排放。第十五条运营企业应保证焚烧厂的处理能力,垃圾焚烧炉按照设计要求的处理量的年运行时...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