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社会用字管理规定

南昌市社会用字管理规定(2005年11月29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07号发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用字管理,促进社会用字规范化、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用字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社会用字,是指面向社会公众使用汉字和汉语拼音,其范围主要包括:(一)国家机关公务用字;(二)汉语文出版物和以汉字为基础的教育教学用字;(三)电影、电视屏幕用字;(四)公共服务行业服务用字;(五)企业事业单位名称用字;(六)公共场所设施用字;(七)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行政区划名称、居住地名称以---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及其它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用字;(A)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名称、商标、说明用字;(九)招牌、广告用字;(十)信息处理和信息技术产品中使用汉字的用字。第四条市、县(区)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用字的监督管理工作。教育、文化、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民政、地名、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社会用字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社会用字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第六条社会用字应当符合以下标准:(一)简化字以1986年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为标准;(二)异体字中的正体字以1955年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为标准;---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三)印刷用字以1988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国家新闻出版署联合公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标准;(四)汉语拼音以1958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1988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公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那么》,1984年中国地名委员会、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测绘局颁发的《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那么(汉语地名局部)》为标准;(五)计量单位的名称用字以1984年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标准;(六)标点符号和出版物上数字的用法以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批准的《标点符号用法》和《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为标准。国家对社会用字的标准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条社会用字不得使用以下不规范汉字:(一)1986年《简化字总表》中被简化的繁体字;(二)1986年国家宣布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三)1955年《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被淘汰的异体字;---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四)1965年国家淘汰的旧体字;(五)1977年国家淘汰的计量单位旧译名用字;(六)错别字和生造字。第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保存或者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一)文物古迹;(二)姓氏中的异体字;(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第九条社会用字可以单独使用汉字或者汉字与汉语拼音并用。除使用汉字不便或者不能使用汉字的领域外,不得单独使用汉语拼音。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经销用字不符合本规定的招牌、广告和出版物等。第H■一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以及广告用字的监督管理。第十二条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用字的监督管理,发现违反本规定用字的,应当责令用字单位或者个人予以改正,并催促其改正。---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的社会用字,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催促其限期改正。第十五条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