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生活性建筑间距暂行规定

乌鲁木齐市生活性建筑间距暂行规定2005年08月03日10:04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生活性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的通知乌政发[2005]41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县级事业单位:《乌鲁木齐市生活性建筑间距暂行规定》已经2005年4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二○○五年六月十五日乌鲁木齐市生活性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编制,规范和有效指导城市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乌鲁木齐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XJJ013—2004)》(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城市规划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生活性建筑的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生活性建筑是指居民住宅及托儿所、幼儿园的教室、活动室、卧室和大、中、小学教学楼、医院病房、老年公寓、休(疗)养院住宿楼等公共建筑。第四条新建生活性建筑间距除应当综合考虑环境、消防、防灾、视觉卫生、工程管线、文物建筑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等因素外,应同时符合本规定。第五条根据城市建设形成的历史情况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原则,将城市生活性建筑日照间距分为四个地区(见附图)。---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六条本规定所称住宅按层数划分为:1—3层为低层,4—6层为多层,7—9层为中高层,10层以上为高层。第二章日照间距规定第七条新建、扩建、改建的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与相邻住宅的间距(原位置、原面积、原层数、原高度翻建建筑物除外),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平行布置时的住宅正面最小间距按照下列建筑间距系数控制,且计算间距最小取值不得小于15米。1、朝向为正南向的,建筑间距系数一类地区不得小于1.4;---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二类地区不得小于1.5;三类地区不得小于1.6;四类地区不得小于1.9(其中头屯河区、东山区、机场地区建成区改造建筑物日照分区按三类地区执行);2、朝向为南偏东或者南偏西的,建筑间距系数可根据不同方位折减系数换算。(二)垂直布置时的最小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低层住宅之间、低层与多层住宅之间不得小于8.0米;2、多层住宅之间不得小于10.0米;3、低层、多层住宅与中高层、高层住宅之间,不得小于13.0米;---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4、中高层住宅与中高层住宅之间不得小于15.0米。当中高层住宅遮挡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时,不得小于20.0米;5、当建筑正面之间遮挡面宽超过16.0米时,视为平行布置,按本条第(一)项规定执行。(三)不平行也不垂直布置时的最小间距,当相互夹角小于60○时,按平行布置的间距规定执行;当相互夹角大于60○时,按垂直布置的间距规定执行。朝向的确定,以被遮挡住宅为准,按窄端最小距离计算间距。(四)并列布置时的山墙之间的最小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1、低层、多层住宅与低层、多层住宅之间不得小于6米,相邻两山墙均有居室窗户或开门的,不得小于10.0米;2、中高层、高层住宅与低层、多层住宅之间不得小于9.0米,相邻两山墙均有居室窗户或开门的,不得小于13.0米;3、中高层、高层住宅与中高层、高层住宅之间不得小于13.0米,相邻两山墙均有居室窗户或开门的,不得小于15.0米。第八条高层住宅与相邻住宅的间距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满足对住宅日照计算要求,具体计算规定由---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另行规定;(二)高层住宅与各类住宅平行布置时,南北向建筑间距最小值为30米,...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