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办法研究与分析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济南市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办法(1999年12月2日济南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1999年12月16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纠正执法违法行为,保证严肃执法,保障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法律和《山东省司法工作人员违法办案责任追究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执法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法人员的执法违法责任追究。本办法所称执法违法,是指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执法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过失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执法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建立健全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并实行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制度。第四条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应当坚持有错必纠,公正、公开,责罚相当,责任自负,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人大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执法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工作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第二章追究范围第一节追究人民政府及其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执法违法责任的范围第六条人民政府及其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违法或者非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行政处罚的;(二)违法或者非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自由、财产权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或者非法变更、中止、撤销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件的;(四)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其他义务的;(五)违法确认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和土地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六)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的;(七)擅自废止或者变更承包合同的;(八)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九)不依法履行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法定职责的;(十)未依法办理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审批、登记或者颁发有关事项的。第七条公安机关的执法人员在行使刑事侦查权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违反法律规定,对应当立案的不予立案或者对不应当立案的而立案的;(二)违反法律规定采取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的;(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七)违反规定收取取保候审保证金或者应当退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八)违反规定不告知或者剥夺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九)故意伪造、涂改、隐匿、销毁证据或者作虚假鉴定的;(十)在提请逮捕或者移送起诉的案件中,故意遗漏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的;(十一)故意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违法行为人作出不恰当处理的;(十二)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实施刑事追究的;(十三)侦查结束后,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一个月不呈报处理意见的。第八条人民政府及其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执法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其他行为。第二节追究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违法责任的范围第九条在立案中违反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对应当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二)未经法定立案程序,私自决定受理案件的;(三)重复受理案件的;(四)越权受理案件的;(五)未及时受理案件的;(六)受理案件后,未依法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七)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予答复即开庭审理的;(八)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对管辖权有争议,在争议未解决前,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或者抢先作出判决的;(九)采取或者解除诉讼保全措施的;(十)采取或者拒不采取先予执行措施的;(十一)未按法律规定收取诉讼费用的。第十条在审理中违反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或者对符合法定回避条件的申请不作出回避决定的;(二)应当负责调查收集证据而不予...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