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推荐】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本文局部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准时联络,本司将马上予以删除!==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便利编辑修改文字!==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细那么关于印发《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的通知沪规土资籍规〔201X〕760号市不动产登记局、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各区(县)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各区(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为本市全面施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细那么》等规定,我局制定了《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1X年10月8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试行)》(沪规土资籍规〔201X〕330号)同时废止。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201X年9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细那么》已经201X年6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部长姜大明201X年1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细那么(201X年6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名目第一章总那么其次章不动产登记簿第三章登记程序第四章不动产权利登记第一节一般规定其次节集体土地全部---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权登记第三节国有建立用地用法权及房屋全部权登记第四节宅基地用法权及房屋全部权登记第五节集体建立用地用法权及建筑物、构筑物全部权登记第六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第七节海域用法权登记第八节地役权登记第九节抵押权登记第五章其他登记第一节更正登记其次节异议登记第三节预告登记第四节查封登记第六章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爱护和利用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标准不动产登记行为,细化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便利人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爱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施行细那么。其次条不动产登记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申请进展,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施行细那么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和森林、林木等定着物应当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海域一并登记,保持权利主体全都。第三条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条例》第七条其次款的规定,协商办理或者承受指定办理跨县级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的,应当在登记完毕后将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人以及不动产坐落、界址、面积、用处、权利类型等登记结果告知不动产所跨区域的其他不动产登记机构。第四条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土资源部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国务院批准的工程用海、用岛的登记,由国土---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资源部受理,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中央国家机关用法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按照国土资源部《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方法》等规定办理。其次章不动产登记簿第五条《条例》第八条规定的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限封闭且具有独立用法价值的空间。没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土地、海域权属界限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该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与土地、海域权属界限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前款所称房屋,包括独立成幢、权属界限封闭的空间,以及区分套、层、间等可以独立用法、权属界限封闭的空间。第六条不动产登记簿以宗地或者宗海为单位编成,一宗地或者一宗海范围内的全部不动产单元编入一个不动产登记簿。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装备特地的不动产登记电子存储设施,实行信息网络平安防护措施,保证电子数据平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或者篡改不动产登记簿信息。第八条担当不动产登记审核、登簿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应当熟识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专业学问。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担当不动产登记审核、登簿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考核培训。第三章登记程序第九条申请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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