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管理办法

附件:四川省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制定的《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关于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本药物是指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目录药物。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指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其他各类医疗机构是指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第四条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必须在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平台上采购基本药物,其采购价格不得高于网上最高限价。第五条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规范使用药品。同时,应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引导医务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第六条从2009年开始我省逐步推行基本药物制度,至2011年,---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全省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第七条其他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优先选择和使用基本药物制度,并按规定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按照相关规定顺加作价销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具体使用比例如下:暂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数不得少于60%,其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得低于50%。二级乙等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数不得低于50%,其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得低于45%。二级乙等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数不得低于40%,其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5%。二级甲等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数不得低于35%,其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0%。三级乙等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数不得低于25%,其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0%。三级甲等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数不得低于20%,其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5%。同级别的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其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数和销售额比例分别下调5%;同级别的肿瘤医院、藏医藏药医院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数和销售额比例分别下调10%。第八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积极调整用药结构,优先选择和使用基本药物,并于2010年底前全面达到本办法第七条所定指标要---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求。第九条对基本药物的购销全部实行合同管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合同法》等规定,与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平台上挂网的药品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签订阳光采购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生产企业、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对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应及时反馈信息,并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上报,以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安全。第十一条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情况纳入绩效管理进行考核。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全省通报批评、扣减绩效考核管理分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规定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第十三条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随着《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他医疗机构使用部分)》及国家基本药物四川省补充药物目录的出台进行相应的调整。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四川省卫生厅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