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意见

关于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意见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意见为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信访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信访条例》、《劳动教养试行办法》、《XX省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意见:一、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是指信访人以信访为名,在信访过程中违反《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二、对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办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和处理极少数、譬示教育大多数的原则;坚持既维护稳定,又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三、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案件由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犯罪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犯罪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四、信访人居住地公安机关查处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案件时,应当依法调查、收集信访人在案件发生地的违法犯罪事实和证据。五、信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一)采取静坐、堵门堵路、下跪喊冤、呼口号、拉横幅、穿状衣、举遗像、展示状纸、起哄闹事等方式,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将老、弱、病、残、幼等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弃留---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在信访接待场所或办公区域,或者携带上述人员在信访场所滞留、滋事,不听劝阻的;(三)为了制造影响,到外国人驻华使领馆或者其他驻华办事机构“告状”的;(四)在单位或者公共场所、要害部位以跳楼、跳河、自焚等自杀、自残方式相威胁,制造社会影响的:(五)在公共道路、铁路上静坐、躺卧、爬行、堵塞交通或者以递交信访材料、喊冤告状等为名,非法拦截车辆,扰乱交通秩序的;(六)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的;(七)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已经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终结处理,信访人仍然以原诉求多次赴省进京上访,不听劝阻的;(八)采取其他方式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公共场所秩序或者交通秩序的。对扰乱重点地区秩序(包括中共中央机关、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天安门、中南海、党和国家领导人住地、外国使领馆及国际组织驻地以及省级领导机关),或者聚众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秩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的首要分子,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从重处罚。实施前两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六、信访人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七、信访人非法携带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管制器具的,分别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非法携带上述危险物质、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八、信访人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秩序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九、信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一)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二)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四)多次通过传单、信件、手机、电话联网等方式发布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