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暂行

南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扶持办法(暂行)第一条为支持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参照国家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激励我市科技型企业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及《南昌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南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一)对经市科技局审核并向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推荐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获通过的企业,且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纳入南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管理。(二)对在外地已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在南昌市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业务未改变并与母公司生产同类产品的,经市科技局组织相关人员核定后,纳入南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第三条对符合第二条第一款条件的企业,财政资金补助企业上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企业须按规定开展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备案工作,具体标准为:备案的研发费用在200万元(含)以内的,按2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单户企业的年度补助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备案的研发费用在20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500万元(含)的,按15%的比例给予补助,对单户企业的年度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备案的研发费用在500万元以上的,按1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单户企业的年度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企业研发费用支出额为企业自身投入,不包含来自各级政府部门的科技活动资金。最终以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自行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数额作为补助依据。第四条对符合第二条第二款条件的企业,自投产年度起,连续三年由受益财政按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的差额予以补差,用于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分成比例,应给予企业的补助金额中,30%由市财政承担,70%由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财政承担。如以后企业所得税分成比例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比例各自承担补助资金。第五条市科技局每年5月份发布《南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申报通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组织政策兑现工作。---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一)符合第二条第一款条件的企业,申请补助程序如下:1、企业按通知要求,向市科技局提交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申请,同时提交企业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数额的税务部门有效核定材料。2、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审定全市本年度拟补助的企业名单和经费,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3、市科技局将公示无异议审定的补助企业名单和经费函告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下达补助资金。(二)符合第二条第二款条件的企业,申请补助程序如下:1、企业按通知要求,向市科技局提交企业优惠税率差额补助申请,同时提交企业上一年度上缴税款的主管税务部门证明。2、市科技局根据市投资促进局提供的上一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组织相关人员核定后,会同市投资促进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审定全市本年度拟补助的企业名单和经费,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3、市科技局将公示无异议审定的补助企业名单和经费函告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下达补助资金。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中市财政承担的部分拨付到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财政局连同县(区)、开发区、新区应承担部分一起拨付给企业。第六条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区分正常的生产成本费用支出和研发费用支出,真实合法填报研发投入数据,一经发现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获取研发费用投入补助的,市、县(区)、开发区、新区的科技、财政管理部门将收回补助资金,取消所涉企业未来三年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且未来三年不推荐其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七条获补助企业应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税务、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第八条符合第二条第一款条件的企业...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