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法律关于《儿童权利公约》第十二条的规定王芸摘要:《儿童权利公约》第十二条规定了儿童发表意见的权利,我国是《儿童权利公约》的缔约方,遵守《儿童权利公约》是我国的义务。因此,保障儿童发表意见就是我国遵守《儿童权利公约》的义务。我国有关法律对此作了规定,但是这些规定仍然存在诸多不足,如存在立法空白,而一些规定又过于概括,缺乏操作性,这些都影响《儿童权利公约》第十二条规定的在我国的实施。所以,我国应填补立法空白,强调法律的可操作性等,使相关法律得到完善,以使《儿童权利公约》第十二条规定在我国真正得到落实。关键字:参与权;表达意见;国内规定;公约第十二条Abstract:Article12ofTheConventionOnTheRightsOfTheChildprovidestherighttoexpresstheiropinions,chinaisapartytothecon---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vention,anditistheobligationofourcountrytoabidebytheconvention.Therefore,protectionofchildren'sopinionistheobligationofourcountrytoabidebytheconvention.Relevantlawsofourcountryhasmadethestipulationregardingthis,buttheseprovisionsstillexistmanyproblems,suchastheexistenceofgapsinlegislation,andsomeoftheprovisionsaretoogeneral,lackofmaneuverability,allthesewillinfluencetheconventiontwelfthcontentintheimplementationofourcountry.Therefore,ourcountryshouldfillinthelegislativeblank,emphasizethemaneuverabilityofthelawandsoon,sothattherelevantlawsareperfectandthetwelfthoftheconvention`sprovisionstobeimplementedinourcountry.---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Keywords:Participationright;Expressingopinions;Domesticregulations;Article12oftheconvention引言:儿童常常被人们认为认识能力、行为能力等方面都很欠缺,但是儿童是有一定的认识能力、行为能力的,特别是儿童的参与能力常常随着其年龄的增长而不断提高,儿童的这样能力不应被忽视,儿童的参与权不应被漠视。《儿童权利公约》第十二条就对儿童的参与权进行了规定,而作为《儿童权利公约》缔约国的我国,理应履行公约的义务,保障儿童的参与权,基于此,研究我国法律关于《儿童权利公约》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是十分重要的。一、《儿童权利公约》第十二条及为我国规定的义务(一)《儿童权利公约》第十二条的规定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二条"缔约国应确保有主见能力的儿童有权对影响到其本人的一切事项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对儿童的意见应按照其年龄和成熟程度给以---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适当的看待。为此目的,儿童特别应有机会在影响到儿童的任何司法和行政诉讼中,以符合国家法律的诉讼规则的方式,直接或通过代表或适当机构陈述意见"表明,儿童的前缀是"有主见能力的",不是一个年龄限制,而主见即自己对事物的确定的意见或见解,每一个儿童都是有自己想法的独立个体,往往许多儿童都有确定分明而又纯粹的想法,知道自己的喜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他们有主见能力,即使很小也有此条规定的权利。"影响到其本人的一切事项"说明只要是与儿童相关,对儿童有影响的任何事务,儿童都有自由表达的权利。公约第十二条第二款特别强调在司法和行政诉讼中儿童直接或间接的参与、表达,与其相关的法律事务中,他们也有话语权,不仅仅是日常生活事务中,这是对儿童更高层次的尊重。第十二条正是对儿童参与、表达权的规定。(二)公约第十二条对我国规定的义务---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通过公约第十二条的规定可知,它为包括我国在内的成员国规定了一系列义务,即:1.确保儿童有机会发表意见的义务确保有主见能力的儿童有权对影响到其本人的一切事项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的义务,负有提供给儿童机会以发表意见的积极义务;2.对于儿童给予适当看待的义务对儿童的意见应按照其年龄和成熟程度给以适当看待的义务;3.确保儿童在影响到自身的救济活动中合法陈述意见的义务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