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湖北省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以下简称贴息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林业产业发展,推动林权制度改革,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9〕29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指林业贷款是指各类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下同)发放的符合本细则贴息条件的贷款。本细则第二条所指小额贷款公司必须符合湖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湖北省工商局、中国银监会湖北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公安厅印发的《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鄂金办发〔2008〕1号)的规定。第三条本细则所指贴息资金是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对林业贷款给予一定期限和比例的利息补贴。第二章贴息对象和贴息范围第四条中央财政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林业贷款予以贴息:(一)林业龙头企业以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立足于当地林业资源开发、带动林区、沙区经济发展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林产品加工业贷款项目。(二)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工业原料林、木本油料经济林以及有利于改善沙区、石漠化地区生态环境的种植业贷款项目。沙区、石漠化地区指已纳入全国防沙治沙规划和石漠化治理规划的地区。(三)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苗圃)、国有森工企业为保护森林资源,缓解经济压力开展的多种经营贷款项目,以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开展的森林生态旅游项目。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开展森林生态旅游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取得权限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从事的营造林贷款项目。第三章贴息率与贴息期限第五条凡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林业贷款,中央财政年贴息率为3%。第六条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营造林小额贷款,适当延长贴息期限,贷款期限5年以上(含5年)的,贴息期限为5年;贷款期限不足5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贴息。除上述情况以外,林业贷款期限3年以上(含3年)的,贴息期限为3年;林业贷款期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贴息。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营造林小额贷款是指在贴息年度内(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下同)累计额小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营造林贷款。第七条贴息资金采取分年据实贴息的办法。对贴息年度内贷款期限1年以上(含1年)的林业贷款,按全年计算贴息;对贴息年度内贷款期限不足1年的林业贷款,按贷款实际月数计算贴息。第四章贴息项目计划的申报与管理第八条林业贴息贷款计划实行逐级申报、层层负责。林业龙头企业、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苗圃)、国有森工企业、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等的贴息贷款项目,由项目单位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林业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后,择优选择重点项目联合行文逐级申报。第九条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小额贷款项目,由县级林业部门统一汇总,以县级林业部门作为申报单位,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联合行文逐级申报。第十条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林业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的审核汇总,并于每年11月20日之前由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林业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向省林业局和省财政厅报送下年度林业贴息项目贷款计划申请(具体要求见附件1)和《年度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计划申请表》(附表1)。第十一条省林业局、省财政厅对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上报的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申报材料和计划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筛选,并上报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审批。经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同意后,省林业局、省财政厅联合行文下达年度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计划。第五章财政贴息资金的审核、申报与拨付第十二条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林业部门具体负责对申报贴息资金项目的贷款落实及其实施情况等进行审核,确定本地区应申请中央财政的贴息资金额,并于每年9月30日之前由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财政局和林业局联合行文向省财政厅、省林业局报送本贴息年度贴息资金申请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2)。和《年度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申请表》(...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