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

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举报属于其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或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后,根据举报人的申请,予以奖金奖励的行为。本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是指本市各级农委、工商、质量技监、食品药品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绿化市容、城管执法、公安、市场监管、酒类监管、食盐监管等部门。第三条(工作职责)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药安办”)是举报专项奖励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市级举报专项奖励资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全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的政策制定、市级食品安全举报专项奖励资金使用内部审核、协调指导、信息公开等工作。各区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食安办”)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制定、协调指导等工作。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细---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则制定、举报奖励审批等工作。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为本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受理机构和奖励资金的发放部门,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的受理、提出奖励初步认定意见及奖金发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是奖励资金的拨付部门,负责举报奖励资金的单独核算、拨付等资金管理工作。第四条(资金)本市设立市级食品安全举报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全市食品安全各个领域和环节的举报奖励。奖励资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市食药安办定期检查举报奖励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向市政府报告。各区县政府可根据实际,设立区县级食品安全举报专项奖励资金,区县级食品安全举报专项奖励资金的使用办法由各区县政府自行制定。对同一举报事项,不得重复予以奖励。第五条(食品安全举报定义)本办法所指的食品安全举报,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本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或者向其他相关部门反映后被转交、移送)属于本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或违法犯罪线索的行为。第六条(食品安全举报分类)本办法所指的食品安全举报,分为实名、隐名、匿名三种。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以提供真实姓名或名称以及真实有效联系方式的形式反映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或违法犯罪线索。---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隐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以不提供真实姓名或名称,但提供了其他能够辨别其身份的代码(如身份证缩略号、电话号码、网络联系方式等),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能够与之取得联系的形式反映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或违法犯罪线索。匿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以不署名或不提供其真实姓名或名称,并且也未提供其他能够辨别其身份的信息和联系方式,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形式反映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或违法犯罪线索。第七条(食品安全举报受理)举报人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举报的,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形成接报受理记录;对其他相关部门移转的案件线索,也应当完整记录接受情况;对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举报,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并告知举报人。第二章奖励情形和标准第八条(奖励范围)下列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或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经核实的,应按照本办法予以奖励:(一)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获、捕捞、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二)未经获准定点屠宰而进行生猪及其他畜禽私屠滥宰的;(三)未经许可从事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四)生...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