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农村宅基地登记确权的若干规定

崇明县农村宅基地登记确权的若干规定录入时间:2008年12月10日录入人:谢律师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县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保障农村宅基地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农村宅基地(包括院落、晒场、畜禽棚舍、沼气池和围墙占的生活用地)属于集体所有。使用农村宅基地的农村居民,须按规定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如实申报宅基地使用现状,经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土地管理局同意,由县人民政府核发《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确定使用权。持有《使用证》的农村居民,对〈使用证〉规定范围内的宅基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受法律保护。第三条农村宅基地登记确权经符合以下规定:(一)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以后未经迁建、翻建的宅基地,原则上按实际使用的宅基地面积确定使用权。(二)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以后,按规定办理建房用地批准手续的,按照批准的宅基地面积确定使用权;只批准住房建筑占地面积,没有明确宅基地面积的,以批准的住房建筑占地面积加一点二倍核定宅基地面积确定使用权。(三)农村居民原则上只能有一处宅基地。依法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原则上可确定其使用权;依法受赠房屋或购买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持有相关文据)取得的宅基地,原则上也可确定其使用权。但受赠人或购买人已有宅基地的,合计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400平方米。(四)农村居民迁居垦区已地垦区建造住房的,如内地的原有宅基地不属应退未退的,应分别按规定确定其内地和垦区的宅基地使用权。(五)现宅基地实际俣用面积小于规定标准的,按实际使用面积核定,差额不补。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暂缓或不予确定宅基地使用权:(一)实际使用宅基地范围与已经定桩的宅基地范围不一致,且影响规划、影响确定他人宅基地的。(二)地上附着物,如畜禽棚舍、晒场、通道、围墙等影响规划、影响确定他人宅基地的。(三)应退未退的老宅基地。---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四)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或超过批准占用的宅基地。(五)专业户、个体工商户在宅基地范围内以外占用的工副业用地。(六)宅基地使用权属有争议的。(七)土地管理部门认为暂时不能确权发证的。第五条划定农村宅基地使用范围须符合以下原则:(一)建有砖混结构或金属结构围墙的,以围墙外墙面划定宅基地边界。(二)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以后未经迁建、翻建的宅基地、按实际使用现状划定。(三)批准建房时已明确使用范围的,按批准的使用范围划定;批准建房时未明确使用范围的,应将经批准的居住建筑,划定在确定使用权的宅基地面积之内。原则上宅基地进深为12米,面宽以规定的宅基地面积除以宅基地进深确定。宅基地进深的一端按后墙退后1米划定,面宽的一端按居民点道路用地边界划定。(四)两户合用的砖墙和不属规划的夹弄,以砖墙的归属和夹弄中心线为界划定使用范围;相临两户的场地以砖墙归属和夹弄中心线的延长为界。(五)多户共用一处宅基地,且难以划分使用范围的,各户可先自行协议分摊使用面积;协议不成的,可按各户建房用地面积的比例分摊共用面积。(六)居民点规划公用道路和排水沟,不划入各户使用范围,以场院作自然通道的,应划入各户宅基地使用范围,但在〈使用证〉上应注明不得堵塞。第六条宅基地使用权属有争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处理。第七条按规定不予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不能收回或收回后无法安排使用的,根据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可暂由原使用人使用,以后遇国家或集体征用、使用时,应无条件退出。第八条农村居民在领取使用后,涉及到土地权属、户名使用范围、用途等变更的,必须事先凭使用证向乡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经原发证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凡擅自变更或擅自涂改〈使用证的,一经发现,证件一律作废。由土地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使用证如有失,应及时报告乡级土地管理部门,详述原因,申请补发,并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第九条农村非农业户口居民宅基地使用权的确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本文来源于网...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