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8月28日通过的《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业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年12月19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的决定(2013年11月2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该规定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2013年8月28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通过,2013年11月2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防空建设与管理,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人民防空的组织、指挥和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管理等活动。第三条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民防空工作。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人民防空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区、县级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民防空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的人民防空工作。发展改革、经贸、科技和信息化、公安、财政、环保、国土房管、建设、交通、水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国有资产、规划、城市管理、林业和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民防空工作。第四条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贯彻人民防空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将人民防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五条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将人民防空教育纳入国防教育计划和普法教育规划,加强教育训练基地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普及防空地下室的位置标识、防空警报的识别以及防空袭防护设施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空意识,增强公民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施,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人民防空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的人民防空教育,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城乡居民的人民防空教育,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协助开展人民防空的宣传教育。第六条下列人民防空经费,由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负担,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建设的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以及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人民防空工程所需建设、维护、管理经费;(二)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等信息化建设、维护、管理经费;(三)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组织防空袭演习所需除消防、医疗等专业装备器材以外的经费;(四)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自救互救群众组织、人民防空志愿者组织集中训练所需除消防、医疗等专业装备器材以外的经费;(五)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经费;(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负担的其他人民防空经费。第七条下列人民防空经费由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负担:(一)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费或者易地建设费、地下空间开发项目按照人民防空要求进行设防的经费,由建设单位负担;(二)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经费,由其所有权人负担;(三)防空袭演习所需的消防、医疗等专业装备器材经费,由参与演习的单位负担;(四)...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