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宁波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09]9号第一条为培育和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规范利一技型企业的认定与管理,根据市政府《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104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三条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成立宁波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一)确定全市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二)协凋、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三)裁定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工作;(四)对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笫四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其主要职责为:(一)组织实施对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检查;(二)建立并管理“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数据库”;(三)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审议各地区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第五条各县(市)区、三区一岛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部门联合成立本地区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根据本办法开展下列工作:(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二)接受企业提出的科技型企业资格复审;(三)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四)提交本地区科技型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第六条认定机构须依托相关专家或科技中介机构共同开展宁波市科技型企业的审核和认定等事宜。第七条本办法中申请人必须是在我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第八条宁波市科技型企业的认定对象为:注重技术创新,并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或《宁波市优势产业与新兴产业投资导向目录》的企业。第九条申请认定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近3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主导产品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以下简称“第一类企业”)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应占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0%以上;主导产品符合《宁波市优势产业与新兴产业投资导向目录》的企业(以下简称“第二类企业”),其专利产品、3年内市级以上新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收入之和应占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60%以上;3.第一类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0%以上,并建立了县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第二类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并建立了县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笫一类企业(1)最近1年主营业务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2)最近1年主营业务收入大于5000万元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必须大于200万元。第二类企业:(1)最近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2)最近1年主营业务收入大于5000万元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必须大于250万元;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5.企业有1年以上营运期,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健全的生产、技术、质量和财务管理制度;6.企业在研究、开发、生产过程中,符合国家、省、市节能减排要求。第十条宁波市科技型企业的认定采取企业申请、各县(市)区认定、管理小组办公室集中公示与备案、统一发文公布的办法,每年4月和10月底备案申报截止,5月和11月发文公布。第十一条宁波市科技型企业的申请认定程序:1.申请认定企业须向所在地...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