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浅谈夫妻共有房产的权属登记汇编摘要:基于我国夫妻共有房产权属登记的现状,探讨夫妻共有房产如何申请房屋权属登记的问题。Abstract:Basedonthematrimonialpropertyownershipregistration,itexploredhowtoapplyforhousingmatrimonialpropertyownershipregistration.关键词:夫妻共有房产;权属登记;现状;申请Keywords:WifeTotalmatrimonialproperty;ownershipregistration;thestatusquo;application中图分类号:F2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2x)24-0144-011现阶段我国对夫妻共有房产所有形式的分类1.1共同共有即夫妻双方不分份额的享有和行使房屋所有权。包括:①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产;②一方的个人房产但夫妻双方约定为共有的。夫妻对共同所有的房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任何一方都不得无视他方而擅自处理。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共有房屋的权属登记,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因此夫妻双方作为共有人,应当共同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登记。1.2一方所有包括①一方的婚前房产,含结婚前或离异丧偶再婚前取得的房产;②一方在婚后单独继承或受赠的房产;③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产,但双方约定为一方所有的。此类房产,只需夫或妻一方申请登记。日后转让或抵押时,也只需一方签字,不必取得对方的同意。1.3按份共有即夫妻双方按约定的份额对房产行使所有权。《婚姻法》第十九条赋予了夫妻双方对婚前婚后房产,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约定归一方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权利。因此,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产权比例协议等书面约定将夫妻财产法定共同共有变更为按份共有,但这类房产登记时申请人应提交书面产权分割比例协议。2我国夫妻共有房产权属登记的现状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那么对于夫妻共有房产,夫妻双方作为共有人都应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登记。但是,由于我国封建社会历史较长,家庭成员相互之间法律权利意识淡薄,传统的伦理道德风俗等因素影响较深。长久以来,配偶间的房屋权属登记大都以一方的名义进行登记确权,典型的是夫妻以共同财产购买房屋时,通常按申请人即夫或妻一方的申请,在房屋权属证书上只将夫或妻一方作为权利主体加以记载,而全国各地的登记机构一般大都不强求当事人必须以夫妻共有房产的形式申请房屋权属登记。3夫妻共有房产如何申请房屋权属登记3.1夫妻共同出资建造或购置所得的房产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建造或购置的房产,建议在用地和工程批准文件或买卖合同中就将夫妻俩人的名字都写入建造人或购买方中,以便在后续的房屋权属登记中进行登记。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共有房产申请登记时,有时并非夫妻双方都到场,若遇到一方隐瞒真实婚姻状态,为将房产登记为一方所有,发表自己未婚的假声明。对于申请人的婚姻状况,登记机构又很难认定其真伪,很可能发生将本为夫妻共有的房产登记为一方所有。鉴此,为更好的保护共有人的合法权益,最好在房屋权属登记前,就将自己的权利写入相关的证明文件中。夫妻共同建造的房屋,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到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初始登记,并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结婚证、双方有效身份证明、规划认可书等登记要件。夫妻共同购置二手房的,应由夫妻二人和卖方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并提供买卖合同、完税证、原房屋所有权证、结婚证、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共有协议、房产证配图等登记要件。夫妻共同购置商品房的,也须购买方夫妻和售房企业共同到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夫妻双方无法亲自到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的,须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委托第三人代为登记。3.2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法定继承所得的房产夫妻双方须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房产继承公证书、结婚证、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房产证配图等登记要件到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3.3夫妻双方受赠所得的房产夫妻双方以赠与方式取得的房产,应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即夫妻双方共同到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夫妻双方须提供赠与公证书、结婚证、完税证、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房产证配图等登记要件。若是遗赠取得,则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