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

义乌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机动车停放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所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相关管理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所是指供机动车露天或者室内停放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是指为社会公众存放车辆而设置的停车场(包括政府投资建设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投资建设的停车场等)。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本住宅区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车辆停放的场所。道路停车泊位是指利用城市道路空间,包括车行道、人行道、桥梁(高架桥、立交桥等)投影空间以及其他市政设施用地,设置供车辆停放的场所。第四条公安部门负责机动车停放及其相关活动的治安管理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车停放及其相关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公共停车场和车行道车辆停放的监督管理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行道车辆停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规划部门负责停车场所建设的规划编制工作。价格部门负责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住建、工商、财政、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机动车停放管理相关工作。各镇(街道)负责配合做好停车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第五条市人民政府指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为本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收费管理的实施主体。国资公司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向市财政缴纳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有偿使用费,并负责相关停车场所的维护养护。相关停车收费运营收入依法纳税,并在扣除运营成本后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停车管理及停车设施的运营维护和建设。第二章停车场规划与建设第六条规划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根据义乌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市区停车场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已经规划的停车场所应当按规定纳入法定图则。规划部门组织编制新建片区或者小区、城市更新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按城市规划标准和准则规划停车场。第七条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第八条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建停车场所,停车场所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将内部或者配建的停车场所向社会开放,实行有偿使用。第九条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及省、市的规范标准要求。第十条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建筑物应当按规划标准配建停车设施。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建筑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配建停车场不得挪作他用。现有大(中)型公共建筑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的,应当补建停车场或与其他单位联合建设停车场。第十一条规划部门在审查公共停车场和大(中)型公共建筑配建、增建停车场的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相关镇(街道)的意见,并公开征求周边群众意见。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家及本市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进行审查。第十二条停车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停车场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公共建筑、住宅区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申请规划核实。规划部门在规划核实时,应对配套的停车设施进行规划确认。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已建成的公共停车场改作其他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的,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第三章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第十四条公共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第十五条公共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停车场出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置公共停车场标志;(二)在停车场内施划停车泊位线,设置出入口标志、行驶导向标志、弯道安全照视镜、坡(通)道防滑线,配置必要的通风、照明、排水、通讯监控等设施;(三)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公开收费标准、免费停放时间、---本文来源于...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