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路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运政)

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沿海水路运政)序号违法行为(种类)法律依据违法程度处罚裁量基准责令整改内容610001无有效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从事经营活动《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无有效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营运,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无法查清的,按船舶额定载重吨位处每吨二十元罚款,船舶未额定载重吨位的,按主机功率处每千瓦四十元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二十万元。一般无证经营90天以下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查清的,按船舶载重吨每吨罚20元;船舶未额定载重吨位的,按船舶主机功率,每千瓦罚40元;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责令停止营运严重无证经营90天及以上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序号违法行为(种类)法律依据违法程度处罚的裁量基准责令整改内容610002无有效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无有效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无法查清的,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二一般无证经营90天以下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经营船舶管理业的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无证经营90天以下且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查清:单位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船舶管理业的,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5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责令停止经营---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十万元以下罚款。严重无证经营90天及以上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经营船舶管理业的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无证经营90天及以上且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查清的:单位处6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船舶管理业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序号违法行为(种类)法律依据违法程度处罚的裁量基准责令整改内容610003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港航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无法查清的,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一般超越范围经营90天以下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水路运输服务经营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查清:单位处2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水路运输经营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查清的:按船舶载重吨每吨处20元罚款;船舶未额定载重吨的,按船舶主机功率每千瓦处40元罚款。其中,个人最高处不超过2万元的罚款,单位处不超过15万元的罚款。---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严重超越范围经营90天及以上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水路运输服务经营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无法查清:单位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序号违法行为(种类)法律依据违法程度处罚的裁量基准责令整改内容610004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转让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涂改、出借、出租或者转让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的,由港航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收缴伪造、涂改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轻微涂改的:没收违法所得,处2000元罚款。责令改正,收缴伪造、涂改证件一般出借、出租或者转让的:没收违法所得,处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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