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9号《内蒙古自治区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2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主席巴特尔2013年12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维护毛绒纤维市场秩序,保护毛绒纤维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毛绒纤维收购、加工、销售、承储以及质量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毛绒纤维,是指山羊绒、绵羊毛、骆驼绒、牦牛绒、羽绒等。第四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属的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并列使用时,统称毛绒纤维质量监督机构)。经济和信息化、农牧业、商务、工商行政管理、供销合作社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五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鼓励和支持绒山羊、细毛羊标准化养殖,推广毛绒纤维标准化生产。自治区鼓励在毛绒纤维主产区、毛绒纤维交易集散地设立规范的毛绒纤维交易市场。毛绒纤维收购应当坚持以质定价、优质优价的原则。第六条自治区实行山羊绒储备制度,山羊绒收购实行政府指导价。第七条自治区鼓励毛绒纤维主产区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优质毛绒纤维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毛绒纤维质量违法行为,均有权向毛绒纤维质量监督机构检举,接受检举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第二章质量义务第九条绒山羊、细毛羊的饲养者应当在饲养过程中采取措施,防止毛绒纤维污染。第十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毛绒纤维分选工和从事毛绒纤维收购、销售中介活动经纪人的岗位培训。第十一条毛绒纤维收购,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真实确定毛绒纤维的类别、等级、重量。(二)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挑拣、排除毛绒纤维中异性纤维及其他非毛绒纤维物质。(三)毛绒纤维的水分含量符合国家标准。(四)收购的毛绒纤维按照类别、等级、型号分别置放,妥善保管。(五)收购的毛绒纤维按照净毛绒计算公量。(六)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要求。第十二条加工毛绒纤维,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备与加工毛绒纤维相适应的检验设备、检验人员、加工机械和场所。(二)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制度。(三)挑拣、排除毛绒纤维中异性纤维及其他非毛绒纤维物质。(四)对毛绒纤维按照类别、分等级加工,组批。---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五)加工后的毛绒纤维进行包装并标注标识,标识有中文标明的品种、等级、批次、包号、重量、生产日期、厂名、厂址;标识与毛绒纤维的质量数量相符。(六)经过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的毛绒纤维,应当附有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证书和标志;未经过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的毛绒纤维,应当附有质量凭证,质量凭证应当与实物质量相符。(七)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要求。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加工设备加工毛绒纤维。第十三条批量销售未经过加工的毛绒纤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二)包装时应当防止异性纤维及其他非毛绒纤维物质混入。(三)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确定类别、型号、等级、标识。(四)经过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的毛绒纤维,应当附有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证书和标志;未经过毛绒纤维质量公证检验的毛绒纤维,应当附有质量凭证,质量凭证应当与实物质量相符。(五)按照净毛绒计算公量。(六)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要求。销售经过加工的毛绒纤维,除应当符合前款要求外,还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五)项要求。第十四条承储自治区储备山羊绒应当建立健全储备山羊绒入库质量验收、出库质量...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