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鼓励会展业发展奖励补助办法

三门峡市鼓励会展业发展奖励补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我市会展业发展,鼓励和引导会展业做大做强,提高会展业在全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中的带动和支撑能力,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会展经济的有关精神,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鼓励会展业发展奖励补助资金是指市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专项用于展会场租补助资金和招徕展会奖励资金。第三条奖励(补助)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省和我市会展业发展要求及规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扶优扶强扶新”的原则,突出重点,专项使用,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对会展业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第四条奖励(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由市财政局和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管理,实行总额控制。市财政局负责奖励(补助)资金的预算安排,参与奖励(补助)项目审核,办理奖励(补助)资金拨付,负责奖励(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会展引进项目的征集、申报、审核,会同市财政局审查确定奖励(补助)项目及资金,负责奖励(补助)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第二章奖励补助范围第五条凡在三门峡举办具有一定规模,能带动主导产业发展,具有发展前景和发展潜力的展会,对招徕单位或举办单位进行奖励(补助)。第六条专项资金主要用途为:(一)展会补助对在我市成功举办国际性、国家级或区域性(含省级,下同)及本市级展会的举办者进行补助。(二)展会招徕奖励对在我市成功举办国际性、国家级和区域性展会的招徕单位进行奖励。第七条展会性质的界定国际性展会:是指参展的境外法人、组织比例达到参展商总数30%以上,或由国际性展览组织、相关国际行业协会作为主办单位的展会。国家级展会:是指以国家部委或国家级协会名义举办,省外参展企业总数达到参展商总数60%以上。---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区域性展会:是指本市以外参展企业总数达到参展商总数50%以上,或有省级相关政府单位、相关省级行业协会作为主办单位的展会。市本级展会:是指以市直单位或行业协会名义举办,参展企业以本市企业为主。第三章补助条件和标准第八条展会补助条件(一)展会展出面积达5000(含5000)平方米以上;连续举办的展会,从第二届起每届展位面积须比上届增长20%以上;(二)展会天数应达3天以上(含3天)。(三)在专业会展场馆举办的展会。第九条展会补助标准(一)展会展出面积达5000(含5000)平方米以上的,按所缴纳场租的30%给予补助;(二)展会展出面积达8000(含8000)平方米以上的,按所缴纳场租的35%给予补助;(三)展会展出面积达13000(含13000)平方米以上的,按所缴纳场租的40%给予补助;(四)展会展出面积达20000(含20000)平方米以上的,按所缴纳场租的45%给予补助;---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五)展会性质达到国际性、国家级、区域性、市级标准且规模达到以上四条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10%、8%、5%、3%给予补助;第四章奖励条件和标准第十条招徕展会奖励条件:(一)招徕国际性、国家级、区域性、市级展会在我市成功举办的,对招徕单位或个人予以奖励。(二)展会展出面积达5000(含5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奖励。第十一条招徕展会奖励标准:(一)招徕国际性、国家级或区域性或市级展会,展会面积达到5000(含50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8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予以奖励;(二)招徕国际性、国家级或区域性或市级展会,展会面积达到8000(含80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予以奖励;(三)招徕国际性、国家级或区域性或市级展会,展会面积达到13000(含130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予以奖励;(四)招徕国际性、国家级或区域性或市级展会,展会面积达到20000(含200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予以奖励;---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五)举办超大规模,有突出影响和发展潜力...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