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重划委员会设置办法

【法规名称】农地重划委员会设置办法【颁布部门】【颁布时间】1999-12-24【正文】农地重划委员会设置办法第1条本办法依农地重划条例第三条第一项规定订定之。第2条各县政府为办理农地重划得设置农地重划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其任务如下:一重划范围及重划计划之审议事项。二重划经费筹措及重划区负担减免标准之协调事项。三重划工程规划设计及工程预算之审议事项。四抵费地或零星集中地出售及盈余款运用之审议处理事项。五重划土地争议案件之调解事项。六其它有关农地重划之协调推动及辅导连系事项。第3条本会置主任委员一人,由县长兼任。委员若干人,由县政府就下列人员聘、派兼之:一专家学者二人。二县政府主任秘书。三工务(建设)局局长。四财政局(科)局(科)长。五农业局(科)局(科)长。六地政局(科)局(科)长。七主计室主任。八农田水利会会长。九正办理中之重划区乡(镇、市)长若干人。一○正办理中之重划区土地所有权人代表二人。前项第一款之聘期为二年。第一项第十款土地所有权人代表由重划区之土地所有权人推选之或由各重划区之协进会推选土地所有权人代表二人参加。第一项第九款、第十款之委员,仅于有关业务开会时,出席及参与表决。第4条本会置执行秘书一人,由地政局(科)局(科)长兼任,干事二人至三人,由县政府遴派现职人员兼任,办理本会幕僚事务。第5条本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为会议主席,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由县政府主任秘书为主席。第6条本会委员不得承包本县农地重划区之工程。第7条本会会议得函请有关机关派员列席。于调解案件必要时,并得邀请当事人列席,陈述意见。第8条本会决议事项,应作成纪录,由有关业务单位执行之,其执行情形,应提会报告。第9条本会对外行文,以县政府名义行之。第10条各县政府得按辖区内重划区,组设工作小组,负责执行各项重划业务。第11条本会委员及工作小组人员,均为无给职。第12条本办法自发布日施行。---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