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局职业中介管理通知

人保局职业中介管理通知各市区劳动保障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人事劳动局(人力资源局):为进一步规范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经营行为(以下称职业介绍机构),维护良好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求职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在促进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做好城乡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28号令)以及《省就业促进条例》和《省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强化管理,严格职业中介管理制度各市区要切实加强对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严把审批入口关,公开审批标准和程序,推动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一)严格职业中介机构审批制度。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职业中介业务,必须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其中环翠区、高区、经区、工业新区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审批。申请开办职业介绍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1.有明确的业务范围、机构名称、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有3名以上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应业务知识,并持有职业指导员(师)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3.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并配有专职的财会工作人员;4.固定服务场所不低于60平方米,且具有合法的使用证明或经公证的租赁证明;5.有电话、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等相应的办公设施;6.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7.需工商部门预先核名的,要有工商部门出具的预先核准通知书;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实行《职业介绍许可证》年检制度。每年2月份职业中介机构必须按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对《职业中介许可证》进行年度审验。对审核合格的,劳动保障部门给予盖章确认;不符合年审要求的,将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年审要求的,吊销《职业介绍许可证》;逾期不年检的视同年检不合格。(三)实行一证一点经营制度。任何职业中介机构不得出租或转借《职业介绍许可证》。确需增加分支机构或连锁经营机构的,应按规定进行审批。变更营业地点或终止职业介绍活动的,应到原登记发证部门办理变更或终止手续。(四)实行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介绍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并须取得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指导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职业介绍机构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并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具备从事职业介绍的综合素质。对服务质量差、投诉较多的工作人员,职业介绍机构应及时予以解聘或辞退。职业介绍机构应依法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二、依法经营,规范职业中介行为各市区要加强对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完善招聘程序,规范中介行为,全面提升职业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档次。---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一)职业介绍机构应在服务场所内悬挂有效的《职业介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公开投诉监督电话和《市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统一收费标准》,增加工作透明度。(二)职业介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求职登记服务程序,为求职应聘者做好登记服务工作。在平等协商、双方认可的前提下签订《职业介绍服务协议书》,填写《职业介绍求职登记表》,按规定向求职者收取求职登记费,并出具统一收费发票。求职登记的有效期限为6个月,如求职人员有特殊要求,在不违背有关法规及本通知规定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双方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为准。有效服务期限内,职业中介机构应根据本人的求职意愿积极提供职业岗位介绍服务,帮助求职者尽快找到理想职业。(三)职业介绍机构采集的招聘信息,必须经用人单位确认同意,并核实好相应的招聘岗位、需求人数和工资待遇等情况,保证信息真实、有效,维护求职者合法权益。职业介绍机构在受理用人单位招聘登记时,应由用人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招聘简章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