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中国特色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若干问题的规定》解读第18卷第4期2010年8月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JournalofNationalProsecutorsCollegeVoI.18No.4Aug.2010构建中国特色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若干问题的规定》解读杨宇冠孙军(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北京100088)摘要:《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是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需要和必然产物.该《规定》构建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具体适用程序,奠定了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的基础.《规定》对"非法证据"进行了界定,规定了审查程序的启动,举证责任的分配,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等具体制度.我国的检察机关在实施《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中将发挥重要作用.关键词:《非法证据排除规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举证责任:D915.13文献标识码:A:1004—9428(2010)04-0101-09---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2010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宣布《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出台.以上两个规定将对我国刑事司法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统一的刑事证据规则奠定了基础.这两个规定既有联系,又各有侧重.两个规定都不仅涉及到刑事证据也涉及到诉讼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标志.《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虽然侧重于完善死刑案件的证据规则,但对建立我国刑事诉讼完整的正当程序,对各类其他刑事案件的处理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标志着中国特色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两个规定都非常重大,内容丰富,限于篇幅,本文阐述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理解.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制定的必要性《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的制定和实施顺应了国际国内的形势,完善了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有利于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不仅在我国司法改革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对于建立和谐社会也必将发挥重要作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theexclusionaryrule)通常指执法人员及其授权的人员通过非法方法所收集的证据不得在刑事审判中采纳.依据该规则,侦查人员通过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作者简介:杨宇冠,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孙军,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讼法学研究生.[1]《刑事司法百科全书》(EncyclopediaofCrimeandJustice),FreePress,1983年版,第715页.原文是:"Anexclusionaryruleisarulethatgenerallyoperatestoexcludefromadmissionatacriminaltrialevidenceobtainedasaresultofunlawfulactivitybylawenforcementof-ricersortheiragents.''?1Ol?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背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原产于美国,1914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审理威克思诉美国案(2],根据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刑事司法的方法落实了美国宪法中保障人权的规定.美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起初主要是排除非法搜查,扣押的实物证据.1966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审理了米兰达诉亚利桑那案[,创建了米兰达警告(MirandaWarnings),有人也称之为米兰达规则(MirandaRules),该规则确认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也适用于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在近一个世纪的发展过程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使用的范围从联邦法院扩大到州的各级法院;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也不断增加,从最初排除非法搜查获得的证据扩大到言词证据以及一切非法获得的证据.从此美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基本定型,虽然后来有一些修改补充,但总的内容和范围相对稳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立之后被许多国家所采纳,成为了很多国家刑事诉讼法和证据法的组成部分.由于不同的国家和国际机构规定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范围和条件不一致,对此规则的表述也存在差异.但是,基本意旨都在于把以侵犯当事人权利的非法方法所收集的证据排除在定---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