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食品平安行政责任追究暂行方法黑龙江省食品平安行政责任追究暂行方法是怎样的一个实施内容呢下文是小编收集的黑龙江省食品平安行政责任追究暂行方法,欢送阅读!黑龙江省食品平安行政责任追究暂行方法最新版第一条为落实食品平安行政责任,保障公众食品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办发(2022)25号),制定本方法。第二条对各地政府和承当食品平安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承当食品平安监管、检测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食品平安行政责任的追究,适用本方法。第三条食品平安行政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权责一致、过罚相当、公正公平、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平安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负领导责任;食品平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食品平安监管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负领导责任,具体工作人员负直接责任。第五条县级以上政府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一)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平安事故,未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有效处置,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二)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多环节的区域性食品平安问题,未及时组织整治,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三)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平安事故;(四)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食品平安事故,或者连续发生重大食品平安事故。第六条县级以上政府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一)未确定有关部门的食品平安监督管理职责,未建立健全食品平安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未落实食品平安监督管理责任制;(二)未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或者发生食品平安事故后未按规定立即成立事故处置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第七条县级以上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计生、质量技术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一)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平安事故;(二)未按规定查处食品平安事故,或者接到食品平安事故报告未及时处理,造成事故扩大或者蔓延;(三)经食品平安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平安结论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造成食品平安事故或者不良社会影响;(四)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许可;(五)不履行食品平安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发生食品平安事故。第八条县级以上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计生、质量技术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有以下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在获知有关食品平安信息后,未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政府报告,或者未按规定相互通报;(二)未按规定公布食品平安信息;(三)不履行法定职责,对查处食品平安违法行为不配合,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第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在履行食品平安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违法实施检查、强制等执法措施,给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十条县级以上食品平安委员会对辖区食品平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可视情况对本级和下级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约谈,催促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控制食品平安风险。第十一条食品平安相关职能部门在查处食品平安违法行为过程中,认为需追究下级有关部门行政责任的,应当向责任单位的同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并移送有关材料;认为需追究下级政府和同级有关部...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