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

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合理控制森林资源消耗,促进森林资源的稳定增长和生态建设,根据《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林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森林采伐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森林采伐管理工作。省属国有林场的森林采伐管理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第二章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管理第三条对森林实行限额采伐。省人民政府批准下达各编制限额单位的年森林采伐限额,为该单位每年采伐胸径5厘米以上林木(含毛竹)蓄积(株数)的最大限量。第四条年森林采伐限额以县(区、市、场)为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具体方法编制。城镇、水利、公路、厂矿等单位的年森林采伐限额,由其所在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单列编制。农垦系统农场、铁路和部队的年森林采伐限额,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单列编制。年森林采伐限额每5年核定一次。第五条森林采伐限额按采伐类型分为主伐、抚育采伐和其他采伐限额三项,按消耗结构分为商品材、农民自用材和烧材限额三项,其中商品材限额按出材率确定出材量限额。各分项限额实行分类管理,不得突破、挪用和挤占。商品材限额,是指作为商品流通(或交换)和木材生产单位自用的符合国家木材标准的各类木材所消耗的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农民自用材限额,是指农村居民在自留山或集体林采伐自用的木材所消耗的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农民自用材只能自用,不得进入商品流通。烧材限额,是指农村居民生活烧材所消耗的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第六条因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需临时增加森林采伐限额的,由所在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申请,省人民政府授权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省属国有林场因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需临时增加森林采伐限额的,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七条采伐森林、林木(包括乔木经济林)作为商品销售的,必须纳入国家年度木材生产计划。抚育间伐人工用材林中胸径小于10厘米(含10厘米)的林木及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薪炭林不纳入木材生产计划,但其消耗蓄积量必须纳入森林采伐限额进行管理。以木材为原料生产的木片、商品木炭和薪材,必须纳入木材生产计划管理。毛竹的年度生产计划由各市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毛竹采伐限额内控制执行。第八条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以编制采伐限额单位为单位制定。市级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由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于上一年10月底前向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逐级下达执行。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各地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为年度生产木材的最大限量,地方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分解下达时,不得突破。木材生产计划指标的年度执行期与林木采伐的年度一致,即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禁止跨年度使用。因特殊情况需增加木材生产计划指标的,在不突破省人民政府下达的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前提下,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第九条以木材为原料的企业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林和外商投资造林企业营造的速生丰产林,其经营面积在3000公顷以上、经营期限在15年以上,并且已委托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其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可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专项编制,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专项单列下达。其它形式的非公有制造林面积在700公顷以上的,其木材生产计划可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单列下达。非公有制造林面积在700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优先安排。第三章林木采伐许可证管理---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十条林木采伐许可证是采伐森林、林木的法律凭证,分为生态公益林、商品林和竹林采伐许可证三类,实行分类发放管理,各类采伐许可证不准相互串换使用。林木采伐许可证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式样统一印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不准伪造、...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