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试行办法(精)

第8号《榆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试行办法》已经榆林市人民政府2002年8月22日第14次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从2002年10月1日起试行。市长:二○○二年九月十三日榆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卫生管理监督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榆林市区、县城。第三条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专业管理与群众监督,公共服务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含个体经营者、下同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权利,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善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保障所需经费,科学、合理制定有偿服务收费政策和城市容貌标准。支持、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经营市容和环境卫生服务业,逐步推行市容和环境卫生承包责任制及有偿服务。第二章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第七条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制。责任人应对其责任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负责,有权制止或要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单位处理责任区内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责任区的具体范围和责任内容,由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单位依据本办法予以细化。第八条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责任区、责任人。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责任人为业主委员会,未实行的责任人为居民委员会。建(构筑物、设施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包括水域、下同的责任人为建(构筑物、设施的使用者、管理者或所有者。河道、铁路、公路、渠道、农田、闲置地、市场及其相关范围的责任人为其管理者或所有者。其他公共场所的责任人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单位。第九条各级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单位应加强对责任人、责任区的监督检查,建立市容和环境卫生投诉受理制度,并在受理投诉之日起7日内答复投诉人,确保责任制落实。第三章市容管理第十条城市建(构筑物和设施,应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破损、剥蚀、不洁的,产权人应及时清洗、粉饰、维修或更换。第十一条各类车辆应整洁干净美观,在市容管理单位设置或划定的停车场地---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内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第十二条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堆放物品、进行宣传活动或在临街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上张贴、悬挂宣传品、标语,应经市容管理单位批准。门店牌匾、临街空调、防护网、阳台、烟道、排气通风口、遮阳罩的安装设置,必须符合城市容貌标准。户外广告、霓虹灯的设置必须征得市容管理单位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十三条不得在城市主要道路、广场周围实施下列行为:一、露天设置废品收购、废弃物受纳、旧货交易、牲畜屠宰场所。二、在建筑物前设置实体围墙。三、在建筑物的屋顶、阳台、外窗和外走廊堆放、吊挂有碍交通和市容的物品。第十四条禁止下列行为:一、乱贴、乱画、乱刻、乱挂。二、占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三、在城市主要道路、广场范围内流动经营。四、临街门店超出门墙经营或堆(挂放货物。五、占用道路搭设、舞台进行广告、宣传活动。六、利用道路、广场及其他共场所的护栏、树木、电杆、标示牌等设施吊挂、晾晒物品。七、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道路、广场周围利用挑檐、阳台、外走廊、外墙搭建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八、影响市容观瞻的其他行为。第十五条城市主要道路、广场的禁止行为,应...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