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民法通则》关于起诉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规定的反思与重构

对我国《民法通则》关于起诉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规定的反思与重构韩松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关键词:诉讼时效中断/起诉/申请执行期限/诉讼时效对象内容提要:我国《民法通则》将起诉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之一,于中断效力结束时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就意味着对于经过诉讼由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所确认的民事权利的保护仍可以适用诉讼时效。但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权利的保护因起诉进入诉讼程序后应适用诉讼法上的期限制度,从而使《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的适用失去了可能。对这一矛盾的解决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采大陆法系各国民法的做法,取消民事诉讼法对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规定,统一适用诉讼时效制度;二是采取我国目前的做法,民法诉讼时效制度适用于当事人起诉前阶段,当事人起诉后则适用诉讼法上的期限制度,同时将起诉作为诉讼时效的终结事由而不是中断事由。两种方案各有优点和不足,我国未来民法典对此应做出科学的选择。一、问题的提出——《民法通则》与《民事诉讼法》的冲突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均规定,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如果权利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承认债务或者权利人向法院起诉以及以其他与起诉具有同一效力的方式积极行使权利时,诉讼时效中断。我国《民法通则》第140条亦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根据该条规定,当权利人向人民法院以起诉的方式主张权利时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并且从中断时即提起诉讼时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但这样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却是无法执行的。因为起诉即引起时效中断并开始新的时效期间的计算,这就意味着在诉讼的进行期间,权利人正在以诉讼方式积极行使权利的过程中,诉讼时效期间就已经开始计算,实践中如果因为审理程序费时过长或久拖不决,就会出现诉讼未结束诉讼时效期间已过的矛盾现象,因为在我国诉讼实践中有的案件拖延长达一、二年的现象时有发生。正是因为这一矛盾,学者试图对起诉引起时效中断后新的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作出合理解释。有的认为应从诉讼过程结束起重新计算,[1]有的认为应从裁判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2]有的认为应从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人履行义务之时起重新计算,[3]由梁慧星教授主持起草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稿附理由书》(以下简称“梁稿”)和王利明教授主持起草的《中国民法典学者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以下简称“王稿”)也都对此作了相似的规定(“梁稿”第209条和“王稿”第257条)。这些观点将起诉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重新起算的时间解释为诉讼过程结束时、裁判生效时或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人履行义务时,这些解释虽然避免了《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的当事人起诉时时效中断、并从中断时重新起算所引发的诉讼进行中时效已开始重新计算以及诉讼程序未结束时效却有可能已经届满的矛盾,但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因起诉引起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后,时效对于当事人通过诉讼请求保护的民事权利还能否适用,尚成问题。依《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上述学说和立法建议对于新时效的起算点虽有不同认识,但都认为在起诉后的诉讼程序中诉讼时效制度应继续适用,而依《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司法实践中诉讼时效制度对于起诉以后的民事权利保护则难以适用。民事诉讼因起诉开始后,诉讼的结果一般有原告撤诉、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法院以裁判文书作出判决三种情况。在原告起诉后又撤诉的情况下是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民法通则》并未规定,多数学者认为起诉后又撤诉及因不符合起诉条件而被裁定驳回起诉的,诉讼时效不中断,我国《海商法》第267条规定:“时效因请求人提起诉讼、提交仲裁或者被请求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但请求人撤回起诉、撤回仲裁或者起诉被裁定驳回的,时效不中断。”因此当诉讼程序以原告撤诉、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而结束时,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后的重新计算问题。法院以裁判文书作出判决一般有三种情况:原告胜诉、原告败诉以及原告部分胜诉部分败诉。在原告以胜诉结束诉讼程序的情况下,对于被裁判文书确认的权利的实现,原告应依据我国《...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