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科大学_自然辩证法_学科定位对学科发展的影响第25卷第10期2022年10月自然辩证法研究StudiesinDialecticsofNatureVol.25,No.10Oct.,2022文章编号:1010-8934(2022)10-0043-04理工科大学“自然辩证法”学科定位对学科发展的影响王前,王娜(大连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辽宁大连116024)摘要:理工科大学“自然辩证法”学科定位存在一定问题。无论是将其定位于研究生公共理论课,还是把它等同于科学技术哲学,都是不够全面的。不适当的学科定位可能影响“自然辩证法”学科自身的发展。因此,有必要适当借鉴国外相关学科的分类模式,结合我国高等教育实际情况,重新思考“自然辩证法”学科定位,从综合学科和通识教育角度开展“自然辩证法”教学与研究。关键词:自然辩证法;学科定位;交叉学科;教育中图分类号:N031文献标志码:A收稿日期:2022-08-01作者简介:王前(1950—),大连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技术哲学和科技思想史研究。会员号:I010*******;王娜(11013—),女,大连理工大学科学技术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是理工科大学研究生必修的一门公共理论课。它对于培养学生形成正确的自然观、科学观和发展观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自然辩证法”的研究领域也不断发生变化。面对现代科技发展带来的新问题,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以及科技创新与社会环境的互动关系,都成为“自然辩证法”研究和教学的重要内容。这就需要重新思考“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定位,以促进“自然辩证法”学科的完善与发展。1目前理工科大学“自然辩证法”学科定位存在的问题我国高校对“自然辩证法”学科的定位存在着一定问题。人们或者仅强调其政治课功能,而将其定位于研究生公共理论课;或者仅强调其作为哲学二级学科的特点,而将其等同于科学技术哲学。这两种定位显然都不能全面概括自然辩证法学科的特点,给这个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力。从现行的研究生培养模式看,“自然辩证法”作为研究生的公共理论课,其实是和“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一起,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理论课开设的,但“自然辩证法”课程中许多内容,例如自然观、科学方法论、STS等等,并不属于政治课范畴。按照对“自然辩证法”学科本身的一般理解,“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1〕,“其研究对象是自然界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2〕。从学科特点可以看出,一方面,“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组成部分,以辩证唯物主义理论为基础,学习自然辩证法有助于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就这一点而言确实具有政治理论课的属性;但另一方面,“自然辩证法”又要从总体上研究自然界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以及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还要研究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系,研究技术创新的规律,这些内容已经远远超出了政治理论课的范围。如果仅仅将“自然辩证法”定位于政治理论课,那么讲后一部分内容就要费许多口舌去做解释,效果还未必好,因为这些内容本来就不是该当做政治课来讲的。国内很多学者从另一个视角对“自然辩证法”进行学科定位,即强调其作为哲学的二级学科的特征,把“自然辩证法”等同于科学技术哲学。在现行的国家学科分类目录里,“自然辩证法”与“科学技术哲学”的关系是用括号等同起来的。然而,这一学科的很多内容实际上也不属于哲学范畴。如科学方法论、技术创新研究、技术评估等,都不是哲学所涉及34第25卷第10期2022年10月自然辩证法研究StudiesinDialecticsofNatureVol.25,No.10Oct.,2022文章编号:1010-8934(2022)10-0043-04理工科大学“自然辩证法”学科定位对学科发展的影响王前,王娜(大连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辽宁大连116024)摘要:理工科大学“自然辩证法”学科定位存在一定问题。无论是将其定位于研究生公共理论课,还是把它等同于科学技术哲学,都是不够全面的。不适当的学科定位可能影响“自然辩证法”学科自身的发展。因此,有必要适当借鉴国外相关学科的分类模式,结合我国高等教育实际情况,重新思考“自然辩证法”学科定位,从综合学科和通识教育角度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