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政规字〔2015〕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南京市人民政府2015年1月5日南京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行为,充分发挥市场在环境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苏环规〔2013〕0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综合改革工程第二阶段重点任务的意见》(宁委发〔201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二条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坚持“资源有价、使用有偿,总量控制、许可排污,市场调节、适度溢价,公正公开、规范管理”的原则。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和医疗、宾馆餐饮服务单位(以下统称排污单位)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以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活动。第四条按照国家、省下达的污染减排考核目标和本市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建立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确定区(流)域、主要行业以及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和削减措施。分配初始排污权和组织排污权交易必须符合区(流)域和主要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重点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大科技示范项目的建设。第五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排污权交易提供场所、信息、咨询、见证等服务。第六条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不免除排污单位污染治理、污染损坏赔偿的责任和依法缴纳排污费等相关税费的义务。第二章排污权指标管理第七条市分配各区(园区)工业、规模化畜禽养殖类排污权指标之和不得超过本市总量控制目标,区(园区)核定给排污单位的初始排污权指标之和不得超过本辖区总量控制目标。对区(园区)排污权指标的分配原则上按照区(园区)实际排放状况、产业发展规划、污染负荷强度、污染减排目标以及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等进行综合分析;对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指标的核定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本市排污权指标有效使用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排污权指标有效使用期限内,排污单位对排污权指标拥有使用、出让和抵押等权利。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污单位可以购买排污权指标:(一)排污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的,应当通过排污权交易方式购买新增排污权指标;---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二)排污单位现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齐全的,应当通过排污权有偿使用的方式购买初始排污权指标;(三)排污单位现有项目有短期(不超过9个月,下同)排污权指标需求的,应当通过排污权租赁的方式购买短期排污权指标;(四)排污单位排污权有效使用期满的,应当通过排污权延续的方式购买排污权指标。排污单位购买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指标必须符合环境准入和区(流)域、行业总量控制的相关要求。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污单位可以出让其经有偿使用的富余排污权指标:(一)排污单位限产、转产、关闭或者调整产业结构、改进生产工艺、实施深度治理的;(二)排污单位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三)排污单位排污权指标短期闲置的;(四)其他可以出让的情形。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排污单位经有偿使用获得的富余排污权指标进行回购:(一)排污单位限产、转产、关闭或者调整产业结构、改进生产工艺、实施深度治理的;(二)排污单位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三)建设项目规模和工艺发生变化的;(四)建设项目购入排污权指标满两年未进行...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