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陕西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各设区市房地产管理局(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现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九年八月十四日第一条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和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代收代管、使用和监督管理。本细则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第三条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第五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细则交存专项维修资金。前款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规定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第六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应当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本地区不同类型物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第七条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所出售住宅的建筑面积,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一次性提取专项维修资金。第八条拆迁安置中实行产权调换的房屋、危(旧、棚)改回迁房,单位集资建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参照商品住宅的标准执行。第九条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凡依法登记权属的车位、车库等其他非住宅物业参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交存专项维修资金。第十条业主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第十一条房屋买受人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应当将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至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已售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将自用及尚未出售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一次性交存至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第十三条未按本细则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十四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代管;已售公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由设区的市、县(市)财政部门或者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第十五条设区的市、县(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的商业银行作为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开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帐,按房屋门户号设分户账;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帐,按房屋门户号设分户账。第十六条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时,申请人应提交专项维修资金的交款凭证,房屋权属登记机构负责查验。未提供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凭证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房屋权属登记。第十七条专户管理银行、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售房单位应当出具由省财政厅监制的《陕西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第十八条业主大会成立后,专项维修资金代管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缴存的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