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才中介职业资格制暂行规定

上海市人才中介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沪人[2001]147号2001年9月29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市人才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人才中介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行为,维护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1号令)及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人才人事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上海市人才中介职业资格制度是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组成部分,包括上海市人才中介员从业资格和上海市人才中介师执业资格。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上海市人才中介员(以下简称人才中介员)和上海市人才中介师(以下简称人才中介师)是指通过考试取得相应资格,并经登记或注册后,在本市人才中介机构从事人才中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四条上海市人才中介职业资格制度实行全市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第五条获准在本市就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以参加人才中介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六条获准在本市就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人才中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二)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三)获硕士学位或人力资源管理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四)获博士学位;(五)本规定发布前,按规定已受聘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相近管理工作满1年。(六)上海市人事局(以下简称市人事局)确定的其它条件。第七条考试合格者,由市人事局颁发统一印制的《上海市人才中介员从业资格证书》或《上海市人才中介师执业资格证书》。第八条获得《上海市人才中介员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已具备从事人才中介工作的基本水平和能力。第九条获得《上海市人才中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已具备独立开展---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人才中介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上海市人才中介师执业资格证书》是人才中介机构依法申领《人才中介服务执业许可证》的依据,也是持证者独立从事人才中介业务工作的依据。第十条人才中介员实行登记制度。人才中介师实行注册制度,注册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应当重新办理注册手续。凡工作单位变动并仍从事人才中介工作的,人才中介员应及时变更登记,人才中介师应重新办理注册手续。第十一条申请登记或注册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遵纪守法,恪守人才中介工作职业道德;(二)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三)所在单位同意;(四)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岗位上工作。凡申请注册人才中介师的,年龄应在65岁以下;再次注册者,应经单位考核合格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科目。第十二条取得《上海市人才中介员从业资格证书》或《上海市人才中介师执业资格证书》,需办理登记或注册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向市人事局的登记注册管理机构申报。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注册:(一)脱离人才中介业务岗位连续两年以上的;(二)因在相关工作中的失误受到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三)严重违背职业道德,侵犯当事人或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第十四条人才中介师不得同时受聘任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行人才中介业务,不得将人才中介师执业资格证书交他人使用。第十五条人才中介师应按规定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工作水平,完成规定的专业培训和考核。第十六条《上海市人才中介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相应注册手续的,资格证书自动失效。第十七条按照本规定取得人才中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