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办法天津市房屋管理局行政诉讼应诉管理

天津市房屋管理局行政诉讼应诉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根据《屮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木办法适用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作为行政诉讼被告或第三人进行行政应诉的活动。第三条市国土房管局执法监察处(以卜•简称局法监处)是市国土房管局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应诉工作。市国土房管局机关业务处室应当参与、组织和监督有关应诉工作的落实。市局直属单位、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蓟县地矿局,应当依照本办法履行职责。第四条实行行政诉讼案件会审会制度。一般案件会审会由局法监处召集,相关业务处室、直屈单位参加,会审意见报业务主管局长审定;涉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或者行政行为确有瑕疵的,局法监处可以建议业务主管局长、局长主持召开会审会,业务处室、一直属单位负责提供行政诉讼案件有关翔实资料。第五条行政诉讼的承办单位按照“谁主办,谁应诉”的原则确定。市国土房管局机关业务处室、直属单位以市局的名义作出的貝体行政行为引发行政诉讼的,由该业务处室、直屈单位承办应诉事务。涉及多个处室或直屈单位的,共同承办应诉事务。受市国土房管局委托,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因涉及土地所冇权和使用权登记、房屋权属登记引发的行政诉讼,由被委托的m位和上级m位的行政业务处室或市局直展单位共同承办应诉事务。受市国土房管局委托或授权,市局直属单位以市局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引发行政诉讼的,由该直属单位和市局相关业务处室承办应诉事务。第六条承办应诉事务的单位或者部门(以下统称承办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接受行政诉讼法律文书;---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二)代拟行政诉讼答辩状、上诉状或者中诉状;(三)不服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的,及时通过局法监处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上诉状;(四)确定具体人员作为市国土房管局的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五)其他与行政诉讼相关的职责。承办单位应当确定本单位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为委托代理人,必要时也可以聘请律师。聘请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有-•名本单位工作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共同出庭应诉。第七条承办单位应当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委托代理人队伍,并将名单送局法监处备案。委托代理人有变化的应当在5FI内到局法监处变更备案情况。第八条凡涉及行政赔偿、影响较大的或者历史原因复杂的,可以由市国土房管局直接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作出受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单位,应当派人随同参加诉讼工作。第九条局法监处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行政诉讼起诉状副本后,根据木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确认承办单位,并在收到起诉状副本的1H内,将起诉状副本转送承办单位或市局相关业务部门。承办单位收到起诉状副木后,认为不应当由木单位承办应诉事务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的1D内,通知局法监处并退回起诉状副本,局法监处应当在当日重新确定承办单位。局法监处与其确认的承办单位有分歧意见并经协商不成的,由局法监处报业务主管局氏决定。市局办公室或其他部门收到法院邮寄或代转传票的,应当在当日送交局法监处,并说明情况。第I•条应诉准备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一)承办单位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当在4H内查档核实,整理作出被诉具休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起草行政诉讼答辩状、确定市国土房管局的委托代理人报市局相关业务部门。(二)市局相关业务处室、直属单位在1F1内对答辩状提出审核意见,会同市局法监处签署意见,报主管业务局长。(三)主管业务局长应当在2FI内签署意见报局长阅示。---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四)局法监处制作授权委托卩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卩。(五)承办单位负责将答辩状、证据材料等诉讼材料按时送交主审人民法院。第十一条承办单位收到起诉状副木后,认为案情复杂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可以告知局法监处,由局法监处与承办单位共同研究应...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