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消费者权益刑事立法的特征与评判方法

保护消费者权益刑事立法的特征与评判关键词:消费者权益/行为性质/综合指标模式/罪刑均衡内容提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刑事法制在发展方向上应当作以下努力:在犯罪与一般违法的区别上应重行为性质而轻行为程度;在我国立法定量的模式之下,对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成罪之量的规定模式,应选择司法裁量式的综合指标模式;改变以发生领域划分本类罪与其他犯罪界限的做法;在法定刑的方面,改变其作为重罪的要求,转向适当的刑罚。一般来说,消费者的个体性导致其在面对相对具有优势的经营者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有受到侵害的可能。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可以有各种各样的方式。但不可缺少的是法律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其中作为保障法的刑法的作用不可低估,它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最后力量。我国对消费者权益的刑法保护,集中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即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该立法规定具有何种特征,对之应该如何评判,为了周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何种模式、内容的立法是合理的,就是本文所要研究的主要内容。一、保护消费者权益之刑事立法特征(一)保护消费者权益之刑事立法沿革1.1979年刑法的规定。中国的第一部刑法典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没有专门的规定,但在投机倒把罪的规定中包含着一些相关的内容。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违反金融、外汇、金银、工商管理法规,投机倒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单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依据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中对投机倒把罪具体行为方式的规定,投机倒把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1)倒卖国家不允许自由买卖的物质;(2)倒卖外汇;(3)倒卖金银,倒卖金银制品、金银器皿或其他金银---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工艺品;(4)倒卖文物;(5)违反国家的价格规定,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牟取暴利;(6)在生产、流通中,以次顶好、以少顶多、以假充真、掺杂使假;(7)将应出口外销的商品不运销出口,转手在国内倒卖;(8)为从事非法倒卖活动的人提供证明信、发票、合同书、银行账户、支票、现金或其他方便条件,从中牟利的。以上规定中的(1)、(5)、(6)项,属于直接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2.特别刑法的规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不断完善,恶劣商业行为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不断发生,以刑事法律的形式保护消费者权益势在必行。国家行政法律法规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定,要求刑事法与之相适应。199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订了《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该决定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进行了全面的规定,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际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际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和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际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等行为规定为犯罪。该规定为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规定打下了基础。3.1997年刑法的规定。1997年刑法在《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的基础上,经过修订,形成了刑法典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该节从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了9个具体罪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二)保护消费者权益之刑事立法特点1.体系特点:归属刑事刑法中的经济犯罪。在中国的法体系中,刑事法在立法上具有明显的特征,这就是刑法规范只存在于刑法典与特别刑事法规中,而不存在行政刑法(注...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