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医保中心2007-4-191999年5月12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基本医疗用药,合理控制药品费用,规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进行管理。确定《药品目录》中药品品种要考虑临床治疗的基本需要,也是要考虑地区间的经济差异和用药习惯,中西药并重。第三条纳入《药品目标》的药品,应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收载的药品;(二)符合国家药品管理行政部门颁发标准的药品;(三)国家药品管理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药品。第四条以下药品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一)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二)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三)用中药材相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四)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五)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第五条《药品目录》的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含民族药,下同)、中药饮片(含民族药,下同)。西药和中成药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准予支付的药品目标,药品名称采用通用名,并标明剂型。中药饮片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目录,药品名称采用药典名。第六条《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在《国家基本药物》的基础上进选,并分“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甲类目录”的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物中价格低的药物。“乙类目录”的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疗效好,同类药物中比“甲类目录”药品价格略高的药物。第七条“甲类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适当进行调整,增加和减少的品种数之和不超过国家制定的“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本省(区、市)《药品目录966乙类目录”中易滥用、毒副作用大的药品,可按临床适应症和医院等级分别予以限定。---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八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以下原则支付。使用“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按一定比例自付,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个人自付的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使用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外,均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第九条对急救、抢救期间所需药品的使用可适当放宽,各统筹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第十条在国家《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或国家和地方的《药品目录》中删除:(一)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批准文号的;(二)药品监督管理局吊销《进口药品注册证》的;(三)药品监督管理局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四)经主管部门查实,在生产、销售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五)在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第十一条国家《药品目录》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相应调整。国家《药品目录》的新药增补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各地不得自行进行新药增补。增补进入国家“乙类目录”的药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入当地的“乙类目录”。在制定《药品目录》的工作中,各级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进行药品检验,不得向药品生产和经销企业收取评审费和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得巧立名目加重企业的负担。所需经费由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同级财政拨款解决。第十二条组织制定国家《药品目录》的工作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要建立由劳动保障、计委、经贸委、财政、卫生、药品监督管理的中医药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国家《药品目录》评审领...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