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办法(试行)

桂环发〔2010〕106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县环境保护局: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建设过程和试生产期间的环境监察工作,我厅组织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办法(试行)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保证建设项目与保护环境同步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环发〔2009〕150号)、《环境监理工作制度(试行)》(环监〔1996〕88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环发〔1999〕14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获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建设的项目进行环境监察,除核与辐射设施项目、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外,适用本办法。第三条自治区、设区的市和县(区)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环境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环境监察机构)在辖区内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跨市、县(区)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由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机构负责。第四条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实行属地管理,县级环境监察机构负责行政区划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设区的市级环境监察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市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设区的市各城区环境监察机构只负责本城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境监察工作(包括接受建设项目开工备案)。---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五条上级环境监察机构对下级环境监察机构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进行指导,负责监督下级环境监察机构落实好日常巡检计划并按时报送工作情况。自治区环境监察机构对环保部和自治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查。第六条建设项目环境监察遵循便民、高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网络通讯技术,努力实现网络化和信息化管理。第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环境监察机构举报。环境监察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第八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中,应明确告知建设单位项目开工建设前必须按第四条规定的监察权限分类,向项目所在地的县(区)或设区的市级环境监察机构进行开工备案,并作为批准同意项目试生产的依据之一。第九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完成项目环评审批后10日内,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等相关资料移送所属的环境监察机构,并做好移送登记,同时将环评文件批复抄送与建设项目有关的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抄送的环评文件批复后5日内,将环评文件批复移送所属的环境监察机构。第二章监察内容第十条环境监察机构对下列事项实施环境监察:(一)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情况。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和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内容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三)根据建设工程进展,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建设情况。(四)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五)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环境监理的实施情况。对环...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