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预警纠错办法试行

广东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预警纠错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监控作用,加强对本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审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效能,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具有法定行政审批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审批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第三条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简称电子监察系统,下同)建立预警纠错机制,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审批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第四条电子监察系统实施预警纠错,包括以下内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期限到期前一天发出提示信号;(二)对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审批的行为发出黄色或红色纠错指示信号。第五条黄色或者红色纠错指示信号适用下列情形:(一)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审批的行为性质轻微的,发出黄色纠错指示信号;(二)发出黄色纠错指示信号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改正---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错误的,发出红色纠错指示信号;(三)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审批的行为性质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发出红色纠错指示信号。第六条被发出黄色或红色纠错指示信号的,应当追究行政审批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第七条对行政审批实行预警纠错,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纠错范围第八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出黄色纠错指示信号:(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不予受理的;(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审批申请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三)初审机关不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上级行政机关的;(四)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五)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六)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审批申请或者不予行政审批的理由的;(七)不向申请人提供按规定应当采用的行政审批申请书格式文本的;(八)不在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依法公开行政审批结---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果的;(九)作出准予行政审批的决定,应当颁发行政审批证件,不向申请人颁发合法、有效行政审批证件的;(十)对于检举违法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的投诉举报,不及时进行核实、处理的;(十一)对转出的行政审批投诉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十二)漏报、瞒报、错报或者不实时报送行政审批数据的;(十三)其他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审批、性质轻微的。上述款项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纠错工作。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九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发出红色纠错指示信号:(一)无法定依据实施行政审批或者继续实施省政府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的;(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审批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审批的;(四)对依法应当根据听证结果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不根据听证结果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五)依法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六)依法应当根据检验、检测、检疫的结果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未经检验、检测、检疫,或者不根据检验、检测、检疫的结果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的;(七)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审批的;(八)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或者违法收取抵押金、保证金的;(九)发出黄色纠错指示信号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改正错误的;(十)其他违反规定实施行政审批、性质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三章责任划分第十条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违反行政许可工作规定的行为,被发出黄色或红色纠错指示信号的,负...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