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的通知

咸宁市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的通知咸政办发〔2015〕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咸宁高新区:《咸宁市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27日咸宁市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第一条为全面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进程,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根据《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4〕50号)和《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鄂建〔2015〕8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咸宁市城区的温泉、永安和浮山三个办事处,各县市可参照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棚改项目)是指由市人民政府主导,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项目实施单位实施,并列入我市棚改建设计划范围内的项目。第四条对本办法实施后批准的棚改项目,应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优先选择货币化安置方案。原已审批的棚改项目,具备实行货币化安置条件的,取得棚户区居民同意,也可采取货币化安置。第五条棚改项目被征收房屋货币化安置补偿金额,按房屋征收时的评估价值确定。第六条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补偿的项目,应由项目实施单位编制货币化安置补偿方案及资金测算报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七条棚改项目被征收人利用征收补偿金在房地产市场或政府搭建的公共交易平台重新购置住房时,当购房成交价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当购房成交价超过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的,对超过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第八条棚改项目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面积,住宅按不超过其合法有效建筑面积的1.2倍计算,非住宅按不超过1倍面积计算。补偿面积的具体倍率由项目实施单位在货币化安置补偿方案中予以明确。第九条棚改项目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限内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征收协议的,可以给予被征收人一定奖励,其奖励办法由项目实施单位在货币化安置补偿方案中予以明确。第十条棚改项目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被征收房屋毗邻或相近区域内,已建成的同类性质楼盘销售的平均价格计算,并经项目实施单位予以确认。被征收房屋的室内装修及土地收储等补偿方法由项目实施单位在货币化安置补偿方案中予以明确。第十一条从项目实施单位同被征收人签订征收协议之日起,按市场平均租金和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给予被征收人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过渡期限6个月计算。第十二条棚改项目被征收人取得货币补偿金后仍无力重新购置商品住房的,应优先安排已建成的公共租赁住房,为其提供基本的住房保障;被征收人具备重新购置商品住房能力的,---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不再享受我市有关住房保障的政策支持。第十三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搭建房屋公共交易平台,由项目实施单位招标确定符合条件的开发企业提供房源,方便棚改项目被征收人选购住房。项目实施单位也可以招标确定整体购买符合条件的在建房地产项目作为棚改安置房。为方便被征收人尽早入住新购住房,招标对象原则上应是能够提供现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第十四条列入棚改货币化安置的项目,其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有关规定程序予以收储。第十五条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协调,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市财政、税务、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房产、城管、审计、城投公司、咸安区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相互配合,确保棚改房屋征收与货币化安置补偿工作顺利推进。第十六条棚改货币化安置补偿资金统一划入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融资平台专用账户管理,按有关规定程序审批使用。第十七条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确保被征收人的权益。对损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本文于...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