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节能建筑和建筑节能技术材料管理办法

辽宁省节能建筑和建筑节能技术材料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建筑和建筑节能技术、材料的应用管理工作,提高建筑节能技术材料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率,促进民用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推动全省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的落实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节能建筑和建筑节能技术、材料的应用管理工作,提高建筑节能技术材料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率,促进民用建筑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推动全省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3号令)、《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节能建筑是指按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和建造,使其在使用过程中降低能耗的建筑。第三条建筑节能技术材料是指用于建筑工程能达到保温隔热标准要求,节约能源的建筑技术、设备与产品。第四条凡在辽宁省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使用、装饰和维护过程中涉及节能建筑和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及其相关管理的活动,均须遵守本办法。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的研究、开发、推广和本省建设领域内节能建筑、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的管理工作,统一确定全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管理范围及目录。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技术、材料的研究、开发、推广和节能建筑、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的管理工作。第六条建筑节能技术材料和节能建筑实行认定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部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与产品的有关规定,不得推广、使用未经认定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对使用尚未通过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建筑节能技术材料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节能建筑认定手续。通过认定的节能建筑,可以享受减收热费和返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优惠政策。工程项目中具体需要通过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建筑节能技术材料的目录另行制定、公布。第七条充分发挥省级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积极鼓励和扶持其从事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等工作。第八条从事节能建筑和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的有关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接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掌握相关的技术和技能,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事上述工作的有关人员定期进行考核认定。---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二章节能建筑认定第九条节能建筑认定证书,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发。认定前必须通过各市建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各种形式的认定证书。第十条节能建筑认定须进行实物维护结构热工检测。其中,保温做法相同的建筑物可随机抽查检测,比例为幢号数的20%,保温做法不同的应当分别抽查检测。第十一条节能建筑认定检测须由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可的、具备节能建筑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申请节能建筑认定须提供下列材料:(一)《辽宁省节能建筑认定申请表》;(二)建筑节能验收报告,应包括下列附件:1.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设计变更文件(包括热工计算书);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3.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证明材料。(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四)实物抽查检测报告;(五)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必须齐全、合法,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第十三条节能建筑认定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核查,合格后签发《辽宁省节能建筑认定证书》和《辽宁省节能建筑节能标识》。第三章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第十五条支持和鼓励建筑节能技术进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扶持国家鼓励发展的和对节能及改善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关键技术与产品的开发;支持研究或引进消化国外先进节能技术、材料、制品第十六条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前必须通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评估,必要时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中...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