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不准擅自提高和变相提高存贷款利率的十项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不准擅自提高和变相提高存、贷款利率的十项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不准擅自提高和变相提高存、贷款利率的十项规定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文号:银传[11013]38号发布日期:11013-8-21执行日期:11013-8-21生效日期:1900-1-1根据七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精神,为整顿金融秩序,严肃金融纪律,把利率混乱的局面扭转过来,现就加强利率管理问题作如下规定:一、国务院批准和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种利率为法定利率,法定利率具有法律效力,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制定和变动。法定利率的公布、实施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二、中国人民银行是利率管理的主管机关,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利率管理权,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管理工作。三、各金融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的存款利率,一律不准上浮;对单位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利率不准上浮,对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是否上浮由省人民银行决定,最高浮动幅度不得超过同期存款利率的5%。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也不得上浮,必须执行国家法定利率。四、浮动利率是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幅度内,以法---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定利率为基础确定的利率,金融机构确定浮动利率后,要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一)各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可上浮20%、下浮10%的浮动幅度,依据产业政策、产品结构、信用评估后效益等级确定实行有差别的浮动利率。各银行总行必须制定具体的浮动利率管理办法,对不同的企业实行不同的利率,不能“一刀切”,要体现择优限劣的原则。各银行总行制定办法后报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人民银行分行负责检查、监督和查处。(二)金融性公司、城乡信用社也要相应制定浮动利率的具体办法。全国性金融公司制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和浮动幅度,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地方性金融公司、城乡信用社制定的浮动利率范围、浮动幅度以及管理办法报省人民银行分行批准。五、企业债券和企业有偿筹集资金的利率按《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六、同业拆借利率必须严格控制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的最高限度内,不得超过。七、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办理存贷款业务。八、各金融机构必须立即对存、贷款利率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清理。清理的方法:以自查为主,自查和检查相结合,在全面开展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稽核,边检查,边纠正,检查与纠正相结合。七月七日以前发生的违规行为,只要能及时检查、纠正,不再追究领导人的责任。七月七日以后,再发生违纪的,要严格按照本规定予以处罚。各金融机构在九月十五日以前,对存贷款利率的清理情况逐级汇总上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九、---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对违反利率管理规定的各金融机构,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储蓄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制定的《利率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颁布的《金融稽核检查处罚规定》,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一)对擅自降低、提高或以变相形式降低、提高存款和债券利率的金融机构,辖区内中国人民银行按其少付或多付利息数额处以同额罚款。对少付利息的,责令其向存款方如数补付;对多付利息的,责令其将非法吸收的存款,专户、无息存入中国人民银行直至该存款到期。(二)对擅自降低、提高或以变相形式降低、提高贷款利率的金融机构,辖区内中国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不准擅自提高和变相提高存、贷款利率的十项规定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文号:银传[11013]38号发布日期:11013-8-21执行日期:11013-8-21生效日期:1900-1-1根据七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精神,为整顿金融秩序,严肃金融纪律,把利率混乱的局面扭转过来,现就加强利率管理问题作如下规定:一、国务院批准和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种利率为法定利率,法定利率具有法律效力,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制定和变动。法定利率的公布、实施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二、中国人民银行是利率管理的主管机关,代表国家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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