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中山市财政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市财政执法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山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和监督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财政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对行政相对人是否给予处罚以及给予处罚的种类、幅度进行综合裁量的权限。第四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教育处罚结合原则。行政处罚应当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工作方式,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二)合法裁量原则。行政处罚不得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应当在法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按法定的程序进行。(三)公正合理裁量原则。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相同或者相似的违法行为,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相同。(四)综合裁量原则。界定违法程度、作出处罚决定应当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实施、性质、情节、主客观因素、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第五条同一违法行为可以适用多部法律、法规、规章的,应当按照下列法律适用规则给予处罚裁量:(一)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二)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三)新法优于旧法。第六条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收集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证据,确定行政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二)全面分析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主客观因素、社会危害后果以及违法次数等,根据《中山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规定,界定行政相对人的违法情节,对行政相对人同时具有《中山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规定的轻微、一般、严重违法情节中所列的违法情形,适用较重的处罚标准;(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综合考虑行政相对人是否具有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从重行政处罚的情形,决定是否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予以何种处罚以及何种幅度的处罚。第七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对违法行为先予以责令改正或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依法责令行政相对人改正,不得直接处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对违法行为予以并处的,应当依法予以并处,不得单处。第八条行政相对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一)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形。前款第(四)项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九条行政相对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三)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四)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第十条行政相对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一)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情节严重,尚未构成犯罪的;(二)经财政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责令停止、责令纠正违法行为后,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违法行为证据的;(四)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或者授意、指使、强令、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五)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的;(六)对举报人、证人或者财政执法人员打击报复的;(七)妨碍财政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的;(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人应当集体...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