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拒绝非法雇佣童工法规规定

关于拒绝非法雇佣童工法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4号《遏止使用童工规定》已经2022年9月18日国务院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总理:朱镕基二00二年十月一日遏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一条为养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导制度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劳动法、未成年人养护法,制定本规定。其次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遏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遏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第三条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养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采纳义务教导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赋予批评教导。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务必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合理保管。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责本规定执行处境的监视检查。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导、卫生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规定的执行处境举行监视检查,并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视检查赋予合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察觉使用童工的,均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赋予处置;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养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受。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置,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除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赋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第七条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赋予处置;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撤除其职业介绍许可证。第八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的罚款。第九条无营业执照、被依法撤除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绍童工就业的,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标准加一倍罚款,该非法单位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第十条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除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赋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赋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第十一条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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