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保护自然人、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规范民事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第三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第四条民事主体依法自愿进行民事活动。第五条民事主体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七条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八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本法;其他法律对民事法律行为、诉讼时效等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二章自然人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十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一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第十二条自然人的出生和死亡的时间,以户籍登记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户籍登记的时间的,以该证据表明的时间为准。第十三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四条七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德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但单纯取得权利或者免除义务的除外。不满七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十五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但单纯取得权利或者免除义务的除外。第十六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第十七条自然人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第二节监护第十八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第十九条父母对未成年人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的,可以委托他人进行监护。第二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第二十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第二十二条父母有下列情形之一,中止监护权:(一)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二)被宣告失踪的;(三)经人民法院认定应当中止监护权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三条父或者母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情节恶劣或者对未成年子女有其他犯罪行为,以及具有经人民法院认定应当丧失监护权的其他情形的,丧失监护权。第二十四条未成年人近亲属、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该未成年人父母丧失监护权的诉讼。第二十五条父母一方中止或者丧失监护权的,以另一方为监护人;双方中止或者丧失监护权的,应当为未成年人另行确定监护人。父或者母中止或者丧失监护权的,不免除其扶养子女的义务。第二十六...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