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

桂林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桂林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序号项目名称法律依据违法程度裁量情形量化标准1对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主席令49号公布,2010年主席令第39号第二次修改)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4年7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个人取土、挖砂或者采石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一千元的罚款,十立方米以上五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五十立方米以上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单位取土、挖砂或者采石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二万元的罚款,十立方米以上五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十立方米以上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轻微取土、挖砂、采石在10立方米以内,未造成崩塌、滑坡或者泥石流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1000元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罚款一般1、取土、挖砂、采石大于10立方米小于50立方米,未造成崩塌、滑坡或者泥石流的;2、因取土、挖砂、采石造成崩塌、滑坡或泥石流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严重1、取土、挖砂、采石大于50立方米,未造成崩塌、滑坡或者泥石流的;2、因取土、挖砂、采石造成崩塌、滑坡或泥石流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序号项目名称法律依据违法程度裁量情形量化标准款。2对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主席令49号公布,2010年主席令第39号第二次修改)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按照开垦或者开发面积,可以对个人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每平方米十元以下的罚款。轻微开垦、开发和种植农作物面积在1亩以内,经责令后采取退耕、恢复植被等补救措施的。不予处罚一般1、违法情形属于轻微,不依照指令停止违法行为,不采取补救措施的;2、开垦、开发和种植农作物面积大于1亩小于10亩的。对个人处每平方米1元、对单位处每平方米2元罚款。较重1、违法情形属于一般情形2,不依照指令停止违法行为,不采取补救措施的;2、开垦、开发和种植农作物面积大于10亩小于20亩的。对个人处每平方米1至1.5元、对单位处每平方米2至5元罚款。严重1、违法情形属于较重情形2,不依令停止违法行为,不采取补救措施的;2、开垦、开发和种植农作物面积大于20亩的。对个人处每平方米1.5至2元、对单位处每平方米5至10元罚款。3对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主席令49号公布,2010年主席令第39号第二次修改)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轻微采挖面积在1亩以内,经责令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水不予处罚---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序号项目名称法律依据违法程度裁量情形...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