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电子密钥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电子密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管理目的]为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系统”)电子密钥的统一管理工作,保障备案管理系统数据安全,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密钥定义和功能]本办法所称的电子密钥(以下简称:密钥),是指将数字证书固化存储用于用户身份认证的具有USB接口的硬件介质。密钥是管理用户登录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相关业务操作必须的要件和密钥持有人上机操作的身份证明,系统自动记录密钥持有人员每次的登录时间和对每一条数据的处理结果。第三条[密钥权限设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配发的密钥已预置管理权限,分为授权管理密钥和业务管理密钥两类,授权管理密钥可修改业务管理密钥的权限配置。授权管理密钥仅配发给密钥管理部门。第四条[密钥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通信管理局为密钥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部内业务司局、各通信管理局、相关互联网管理部门部级单位的密钥配发和相关管理工作。各通信管理局负责本局及辖区内相关互联网管理部门的密钥配发和相关管理工作。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以下简称:协调中心)为密钥管理技术支撑部门,负责管理和协调备案管理系统电子密钥的制作,为电子密钥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业务司局和单位、各通信管理局、相关互联网管理部门的部级单位和省级单位为密钥的使用单位。---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五条[密钥申请]密钥使用单位申请新增或换领密钥,应向相应的密钥管理部门提交《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信息管理系统电子密钥申请表》(详见附件一),并组织相应人员参加由密钥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因工作需要,经密钥使用单位批准,密钥持有人可以本人名义申请密钥授权他人使用。授权使用涉及的所有责任由密钥使用单位和密钥持有人承担。第六条[信息管理]密钥使用单位应建立密钥持有人或密钥授权使用人信息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记录表格可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信息管理系统电子密钥持有人或授权使用人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二)第七条[密钥核配]密钥管理部门在对密钥申请表格信息进行核准,且密钥使用人或授权使用人经培训合格后,向密钥使用单位核配密钥(核配流程详见附件三)。密钥仅供密钥使用单位互联网站管理相关人员使用。密钥管理部门核准时发现密钥使用单位为其他人员申请密钥的,可不予核准。第八条[密钥使用管理一]密钥应由使用单位指定的密钥持有人或密钥授权使用人使用和保管,不得擅自转借他人使用,不得擅自将备案信息用于非指定用途。密钥使用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的密钥使用行为规范制度,加强对持有人和授权使用人行为的监督管理,确保核配给本单位的密钥安全和规范使用。第九条[密钥使用管理二]密钥使用单位的相关密钥持有人或授权使用人调离岗位时,须将该密钥交由经培训合格的其他持有人或授权使用人保管使用,同时更新本单位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用户电子密钥使用登记表》。第十条[密钥使用管理三]密钥使用单位对密钥有妥善保管义务。密钥如果遗失,使用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相应的密钥管理部门---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报告,说明遗失原因及遗失密钥的编号,同时填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信息管理系统电子密钥申请表》申请补发新的密钥。第十一条[密钥使用管理四]密钥因损坏而无法使用的,使用单位应及时将损害的密钥上缴相应的密钥管理部门,同时填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信息管理系统电子密钥申请表》申请补发新的密钥。第十二条[使用监督]对密钥实行年审制度。各使用单位应每年一月向密钥管理部门报告上一年度密钥使用情况;同期,密钥管理部门在协调中心的技术支撑下,对所有配发密钥的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发现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建议使用单位更换相应的密钥持有人或授权使用人;涉及违反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的,移交国家保密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第十三条[密钥制作管理]密钥制作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相关规定...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