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试行)》及其解读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工商注〔2007〕372号各分局:现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一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公司法》等规定,结合本市股权出质登记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股东将自己所持有的、在本市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出质人和质权人将股权出质情况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分局分别负责办理各自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登记工作。第四条股权出质登记的登记事项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质股权数额、质押期限。第五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共同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也可以共同委托代理人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六条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署的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二)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三)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股权出质记载于出质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证明文件;(六)出质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股权转让无禁止性规定的证明文件;(七)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七条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署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三)变更出质人、质权人、出质股权数额和质押期限的,应当提交出质人和质权人就变更事项所达成的协议文件;(四)变更出质人、质权人的,还应当提交新出质人、新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五)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八条质押合同约定质押期限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其约定登记质押期限;质押合同约定的质押期限表述为无固定期限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表述为“无固定期限”。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一)主债权消灭;(二)质权实现;(三)质权人放弃质权;(四)其他导致所登记质权消灭的情形。质押期限到期的股权出质无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第十条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署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二)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三)申请注销登记事由的证明文件;(四)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一条因质权实现导致国有股权转让的,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第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下列程序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一)收到股权出质登记申请后,对收件进行登记。(二)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核对。(三)根据核对结果,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四)出具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文书。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准予股权出质登记的,应当出具《准予股权出质登记决定书》,并载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或者名称、出质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出质股权的出资额和质押期限。准予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决定书》,并载明登记事项的变更情况。准予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决定书》,并载明原股权出质登记事项。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登记决定书》,并注明不予登记的理由。第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设立股权质押登记薄。---...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