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碳普惠制管理暂行办法

广州市碳普惠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充分调动社会节能降碳的积极性,鼓励绿色低碳消费及生活方式,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本市实施碳普惠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等十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b5E2RGbC第二条【碳普惠制】本办法所称碳普惠制是指通过财政支持、商业激励等方式,对社会公众节能降碳等绿色行为产生的减碳量予以量化并以碳惠形式进行奖励的制度。p1EanqFD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碳普惠制的实施、监督和管理等活动。第四条【基本原则】碳普惠制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遵循自愿、公开、公平和诚信的原则。DXDiTa9E---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五条【管理职责】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碳普惠制工作的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负责全市碳普惠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计委、市国资委、市城管委、市工商局、市法制办、市金融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碳普惠制管理及推广应用等相关工作。有关专业机构、社会组织按照要求承担具体工作任务。RTCrpUDG第六条【专家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建广州市碳普惠制专家委员会,承担碳普惠制相关方案评审、方法学评审、技术支撑、决策建议等工作。专家委员会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技术、经济、低碳、能源等方面的专家,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组成,专家委员会的遴选办法和工作机制由市发展改革委另行制定。5PCzVD7H第七条【宣传推广】加强宣传推广,引导我市公众、公共服务机构、社会团体、企业积极参与碳普惠制。第二章碳普惠行为及数据管理第八条【碳普惠领域和行为】按照统一部署、逐步推广的原则,确定在建筑、交通及其他与低碳生活和低碳消费密切相关的领域推行碳普惠制。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选取碳普惠行为,将居民购买(租用)绿色建筑、低碳出行、节约用水、节约用气、节约用电、资源综合利用等便于计量、具有广泛公众基础的低碳行为纳入广州碳普惠制。jLBHrnAI---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九条【调整机制】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碳普惠制工作推进需要适时调整纳入碳普惠制的领域和行为。第十条【系统平台建设】建设本市碳普惠制系统平台,提供用户注册、数据收集、减碳量量化和赋值,碳惠发放、流通、使用、回购等功能,与广东省碳普惠制推广平台进行链接。xHAQX74J第十一条【用户注册】碳普惠制系统平台实行用户注册制度,注册用户需对其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并授权碳普惠制系统平台获取、使用减碳量核算相关数据。LDAYtRyK第十二条【数据采集】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城管委、市供电局等部门负责协调相关服务机构提供与碳普惠制行为减碳量核算有关的用电、用水、用气、公共交通、资源综合利用等数据信息。相关服务机构根据用户在碳普惠制系统平台的授权和填写的相关资料,提供与碳普惠制行为减碳量核算有关的数据信息。Zzz6ZB2L第十三条【平台运行】相关职能部门及平台运管单位应加强平台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碳普惠制系统平台安全、稳定。第三章碳惠发放管理第十四条【量化方法】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制订广州市碳普惠行为减碳量量化方法学,提出碳惠兑换比率建议,经碳普惠制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市发展改革委报省发展改革委审定后印发实施。dvzfvkwM---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十五条【方法修正】市发展改革委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碳普惠行为减碳量量化方法学、碳惠兑换比率等修订和调整的意见,经碳普惠制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市发展改革委报省发展改革委审定后印发实施。rqyn14ZN第十六条【减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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