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管理办法Throughtheprocessagreementtoachieveaunifiedactionpolicyfordifferentpeople,soastocoordinateaction,reduceblindness,andmakethework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工伤事故管理办法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1范围1.1本标准对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结案及统计报告作出规定。1.2本标准适用于大冶铁矿工伤事故的管理。2引用标准2.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第75号2.2《冶金企业伤亡事故管理办法》[1994]冶生字第239号2.3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2.4GB6442-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2.5《武汉钢铁公司事故管理细则》(修订)钢政发[1990]84号。2.6《伤亡事故管理程序》QSP/C2102-96A。3管理职责3.1安环科负责工伤事故的管理管理工作。3.2各级行政领导负责执行伤亡事故管理的法规及规定,配合医院抢救,负责---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结案,定期进行伤亡事故综合分析。3.3医院负责普及现场急救知识,对伤者及时抢救。3.4生产科、设备科、技术科、劳资科、组织部、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协助事故调查和分析。3.5团委参加30岁以下青青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3.6工会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3.7各级党组织会同行政领导研究决定对事故责任者处理。3.8职工及事故现声当事有人责任及进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报告事故情况。4管理内容及要求4.1事故报告:4.1.1伤亡事故发生扣,负伤或最先发现者,必须立即口头报靠班组长,工段长,车间领导。4.1.2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后一小时内,按系统口头报告矿调度室和安环科。---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4.1.3口头报告工伤事故,须报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工种、职务、伤害部位、伤害程度及初步了解的事故经过和原因。4.1.4安环科在接到事故报告,了解事故概况后,认定为重伤的,应立即向集团公司安全处、矿业公司安环科、黄石市劳动局、市工会、铁册检察院口头报告,并向矿调度通报情况。4.1.5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由车间(科室)填写《职职伤亡事故登记表》及处理意见,报安环科。4.1.6轻伤事故48小时内,必须填写《事故快报》报公司安全处,矿业公司安环科。4.1.7重伤事故半月内由安环科写出《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集团公司安全处及矿业公司安环科。4.1.8残废事故半月内由安环科写出《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黄石市劳动局及集团公司安全处审批后,转报各有关单位。---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4.1.9安环科每月底向集团公司安全处、黄石市劳动局、矿业公司安环科报关《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4.1.10安环科每年底向集团安全处、黄石市劳动局、矿业公司安环科报送《职工伤亡事故综合年报表》及《职工伤亡事故原因分析年报表》。4.2事故调查4.2.1在事故发生2至8小时内须组织事故调查组。4.2.2轻伤事故的调查,由车间主任负责,车间其他领导、事故工段的段长、班组长、车间安全组(员)及安环科分管人员参加。4.2.3重伤事故的调查,由矿生产副矿长负责,安环科、团委、劳资科(组织部)、武保科、监察室及有关科室人员,事故车间领导、工段长、班组长、安全组(员)及有关人员参加。4.2.4死亡事故的调查,由矿长负责,工会、安环科、团委、劳资劳资科(组织部)、武保科、监察室及有关科室人员,事故车间领导、工段长、班组长、安全组(员)---本文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及有关人员参加。4.2.5重大伤记事故以上事故的调查由公司负责。4.2.6事故调查程序:A现场处理。事故发生后,立即救护受伤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保护好现场。B收集现场物证、痕迹、并注意保持原样。C收集事故事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