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局船籍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长江海事局船籍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长海船舶〔2014〕31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籍港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促进提高船舶安全管理水平,促进航运公司落实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江海事局及其所属船舶登记机关所登记船舶(以下简称船籍港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包括通过船舶登记管理、船舶监督管理协查、船舶安全诚信管理等方式,对船籍港船舶及其航运公司实施的安全监督管理。第二章船舶登记管理第三条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应当督促船籍港船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识别号管理规定》申请并取得识别号。第四条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发现所登记船舶中500总吨及以上海船新建或者重大改建时,应当要求其按照《船舶建造重要日期记录管理规定》经过建造(改建)地海事管理机构、船舶检验机构对船舶建造相应重要日期确认。---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五条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登记时,发现拟入籍船舶属于下列船舶的,应在办理入籍登记一个月内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一)黑名单船舶;(二)重点跟踪船舶;(三)老旧运输船舶。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对上述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应根据船期尽可能在船籍港进行;对于一个月内不回船籍港但在长江海事局辖区的船舶,分支海事局应及时上报长江海事局,由长江海事局安排安全检查;对于长期不在长江海事局辖区的船舶,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可就近选择船舶停靠港进行。第六条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登记时,发现入籍船舶存在下列问题时,应按照《船舶检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程序》进行船舶检验质量调查处理。(一)船舶检验证书不完整,或证书记载内容与实船技术状况明显不一致,或者明显不符合有关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规定;(二)船舶检验证书的展期或签署明显违反规定或者明显为越权签发;(三)船舶载重线以及勘划的永久性标志明显不合理或不符合规定;---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七条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注销登记时,发现转籍登记(转到其他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登记)船舶存在安全检查被滞留、海事违法行为、水上交通事故等手续未清的,应要求原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处理完毕方可办理注销登记。第三章船舶监督管理协查第八条海事管理机构在实施船舶监督管理工作时,发现船舶、船员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照船舶监督管理协查的工作程序和要求予以协查,同时,应将协查信息书面通报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一)有证据证明船舶、船员有海事行政违法事实或嫌疑,需要有关海事管理机构协助查处的。(二)在海事管理机构立案查处过程中船舶、船员逃逸的。第九条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收到对本船籍港船舶涉嫌海事行政违法的协查通报,应在三日内向所属航运公司予以通报,并督促所属航运公司责成船舶尽快到相关海事管理机构接受调查处理。第四章船舶安全信息管理---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第十条长江海事局统一建立并持续完善船籍港管理安全信息平台,所属各海事管理机构共享船舶安全信息。信息包括船舶基本信息、船舶安全检查及滞留信息、水上交通事故信息、海事违法行为处罚信息。第十一条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应随时对船籍港船舶的安全信息进行更新维护。船舶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登记人员在完成登记系统信息录入后,应将变更信息及时准确录入船籍港管理平台船舶基本信息模块内。通航管理部门、法制管理部门应每月分别对应收集本船籍港船舶的水上交通事故信息、海事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并将上述信息录入船籍港管理平台水上交通事故模块和海事违法行为处罚模块。第十二条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每年应向辖区航运公司通报船籍港船舶的安全信息。第五章船舶安全诚信管理第十三条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对船籍港船舶实行安全诚信管理制度,根据安全诚信程度分为A、B、C三个等级,实行分级管理。第十四条各分支海事局应于每年底根据船籍港船舶安全信息,按照船舶安全诚信等级评定标准(附件1)评选本---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文秘专家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1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