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就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发挥股权出资作用促进投资增长的重要举措——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就《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答记者问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公布了《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自2009年3月1日起实施。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负责人2日就这一办法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股权出资对促进投资和企业发展有什么积极作用?答:股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是公司股东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所拥有的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享受财产利益并可依法转让的权利。允许投资人以股权出资,一是能够丰富股权权能,通过激活股东已往投入到公司所形成资产,增加股权利用的渠道,同时降低转让的交易成本,有效调动投资人的积极性,促进投资;二是通过资本链条的纽带作用,可以在维系投资人对原有公司和产业的影响力控制力的同时,实现投资向新的领域和产业转移,为企业优化产业结构,重组兼并,扩大规模,做大做强服务;三是通过促进投资创业可以带动就业,减轻社会就业压力,实现经济稳定增长。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引发的严峻经济形势,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工商总局积极落实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研究制定了若干实施意见。其中,加快出台这一办法,充分发挥股权出资在促进投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就是重要举措之一。问:制定这一办法的依据是什么?答: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股东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上述规定在原则上认可股权可以作为出资方式的同时,也赋予了工商总局制定这一办法的职权。问:办法的起草过程如何?答:工商总局对制定这一办法高度重视,早在2006年底,就开始部署和陆续批准上海、江苏、浙江、重庆、成都、山东和广东等地工商机关开展股权出资登记试点,摸索经验;2008年初成立了专门的起草小组,正式启动了办法的起草工作。起草过程中,工商总局广泛征求了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专家、试点省市工商局及其他省级工商局的意见,征求了有关企业和基层工商机关的意见,并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征求了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几易其稿,形成了日前公布的办法。问:办法关于出资股权有哪些限制?答:根据公司法关于出资财产应当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规定,办法规定,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为提高其操作性,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防范风险。办法还对禁止用以出资的股权进行了列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已被设立质权;已被依法冻结;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问:为什么办法对股权出资实际缴纳期限做出严格规定?---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勿照抄,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答:办法规定,公司设立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自被投资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投资人应当实际缴纳,被投资公司应当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应当在被投资公司申请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前实际缴纳。与公司法的一般性规定相比,办法的规定较为严格,主要考虑是为了缩短投资人在实际缴纳出资前同时作为股权公司和被投资公司股东的期限,减少投资人滥用双重股东身份,利用同一股权进行多家公司投资的风险。问:股权出资在提交登记材料方面有什么新规定?答:办法规定,股权出资在提交材料方面,总体上适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工商总局有关企业登记提交材料的规定。此外,考虑到股权关联方较多、法律风险较大的特点,办法规定,被投资公司以股权认缴出资申请办理登记时,还应当提交股权认缴出资股东签署的股权...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举报”。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所有的文档都被视为“模板”,用于写作参考,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笔杆子文库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依据;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联系客服邮箱:

biganzikefu@outlook.com

常见问题具体如下:

1、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多次下载吗?

      答:可以。登陆您已经付过费的账号,付过费的文档可以免费进行多次下载。

2、问:已经付过费的文档不知下载到什么地方去了?

     答:电脑端-浏览器下载列表里可以找到;手机端-文件管理或下载里可以找到。

            如以上两种方式都没有找到,请提供您的交易单号或截图及接收文档的邮箱等有效信息,发送到客服邮箱,客服经核实后,会将您已经付过费的文档即时发到您邮箱。

注:微信交易号是以“420000”开头的28位数字;

       支付宝交易号是以“2024XXXX”交易日期开头的28位数字。

笔杆子文秘
机构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为您提供优质文档,供您参考!

确认删除?